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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 孟晚舟未能獲釋 披露案件核心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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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當地時間5月27日上午11點左右,位於加拿大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准,孟晚舟未能獲釋。

  “雙重犯罪”指的是美國指控孟晚舟的罪名在加拿大也構成犯罪。根據加拿大《引渡法》與《加美引渡條約》,“雙重犯罪”原則是可以被引渡的前提條件。


  美國紐約時報》報道指出,這份判決將為美國引渡孟晚舟美國受審清除了法律障礙。

  根據央視新聞報道,根據這一裁決,美國政府起訴孟晚舟的引渡案將會繼續審理。孟晚舟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

  孟晚舟當天出庭並聽取了法庭所做的判決。

  在裁決結果公布後,華為發布了一份公開聲明:“我們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盡管孟晚舟被認定符合“雙重犯罪”原則,但引渡並不會很快發生,孟晚舟的律師團隊接下來將會很快提起上訴。

  初步定於6月15日的聽證會上,律師團隊將會對孟晚舟在被逮捕時遭遇到的侵犯進行起訴,律師團認為加拿大警察在2018年12月對孟晚舟逮捕時,存在“濫用執法權”和“程序不正義”情況,同時加拿大官員與美國執法人員不當地分享了孟晚舟的SIM卡和她的手機序列號等信息。

  也有媒體指出,這場訴訟有可能曠日持久,甚至可能長達數年。


  自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遭到當地警方逮捕,她已被扣留在加拿大長達543天。實際上,如果此次裁定結果認定孟晚舟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她就可以從加拿大獲釋並返回中國。但這一好消息並沒有如期發生。

  案件核心細節披露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官方網站上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裁決書。

  它展示出了代表美國的加拿大總檢察長和孟晚舟及其律師團之間的辯護意見,也解釋了大法官H. Holmes為什麼如此裁決。


  美國向加拿大方面提出拘捕孟晚舟的理由時,給出了四條罪名:銀行欺詐,電郵欺詐,合謀銀行欺詐和合謀電郵欺詐。

  針對這四條罪名,孟晚舟律師團隊表示,美國以欺詐類罪名指控孟晚舟只是假象,指控的行為本質上是孟晚舟違反了美國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和對伊朗的金融制裁條例,它實際上是要求加拿大協助美國伊朗實施制裁。

  但是加拿大同意開啟引渡程序的時候,並未參與到美國伊朗的制裁,而“銀行欺詐”指控是建立在“制裁”的基礎之上,既然加拿大沒有對伊朗進行制裁,那加拿大的金融機構也就沒有因此而面臨法律風險,所以指控是無效的。

  而加拿大檢查總長則表示,其起訴的是“銀行欺詐”這一罪名本身,不涉及與美國伊朗的制裁。

  這份由大法官H. Holmes撰寫的判決書中,披露了他獲得的孟晚舟如何“欺詐”匯豐的細節。

  2012年12月,路透社報道Skycom違反了美國伊朗的制裁,向伊朗最大的電信設備制造商出售美國制造的計算機設備,並且指出華為與Skycom關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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