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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30年后 102岁老妇被合法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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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报记者张杨5月23日报道】一位102岁的老妇人收到驱逐令,她将不得不离开她长期以来一直居住的位于拉德拉高地(Ladera Heights)的住所,给房东的女儿腾出空间。


  据《洛杉矶时报》报道,这位老妇人名为瑟尔马·史密斯(Thelma Smith),她在3月8日接到房东通知,必须搬离她居住了近30年的独户住宅。

  她的房东说,他们将终止与史密斯按月交付的租约,因为他们的女儿即将从法学院毕业。


  他们给了这位百岁老人3个月的时间来搬家。

  根据洛杉矶的《房屋租金稳定条例》(Rent Stabilization Ordinance),房东可以合法驱逐房客以满足自己亲属的住房需求。但是法律也表明,那些被迫离开的人首先是最近才搬进类似住房的租户。在大洛杉矶县地区,一项针对非建制地区的临时租金稳定政策在去年12月生效,但是这项法律效力还很弱。


  经济生存联盟(Coalition for Economic Survival)执行理事格罗斯(Larry Gross)说:“他们利用这一法律来针对长期租住且租金较低的租户。”


  根据洛杉矶市《房屋租金稳定条例》,62岁或以上、有生理缺陷或者残疾的租户在被驱逐时,可以获得搬迁补助。但是在洛杉矶县其他地方,却没有这样的补助。

  史密斯的邻居库珀(Pauline Coope)说,史密斯不愿接受采访,正在依靠朋友和远方的家人寻找新的住所。她也给史密斯提供了自己家的一个卧室,但是史密斯目前哪也不想去。

  史密斯最近才在这个她居住了已经30年的地方庆祝了一个生日,这也可能是她在这里度过的最后一个生日。她的房东表示,史密斯需要在6月30日前搬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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