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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離婚兩年後 我陪著你給別人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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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錄 | 離婚兩年後,我陪著你給別人生孩子


  

  1


  我叫阿強,今年40歲。

  五月底,我結束了上海的工作,回到了老家,老家是個鎮,我媽帶著兒子在那裡生活,平時靠她洗車,賺一些生活費。

  我和前妻小蘭是協議離婚的,離婚不久就互相屏蔽了朋友圈,偶爾聯系也是因為兒子。

  離婚後最初那段時間,她經常給我媽發微信請求開視頻看孩子,都被我媽拒絕了。當時我在外地,她打電話質問我憑什麼不讓她看孩子,我讓她理解一下我媽的心情,她問誰來理解她的心情。我又打電話勸我媽,我媽比她還激動:“結婚後從沒喊過我媽,離婚了連個阿姨也不叫,上來就說看孩子,我欠你們啊?”

  我無言以對,結婚這麼多年,我一直夾在我媽和老婆之間。現在離婚了,我還是這樣痛苦著。

  後來,小蘭不再通過我媽看孩子,而是跟我弟媳保持聯系,讓她幫忙發視頻。去年七月,我回家看兒子,弟媳告訴我小蘭已經再婚,我點頭表示知道了。我媽在廚房切菜,菜板剁得咚咚響:“心真狠,這麼快就找上了!”

  其實我媽一直抱著我們還能復婚的希望,這個消息讓她的希望破滅了。

  2


  當初我們結婚我媽是不太同意的,小蘭是外地人,我媽以前就是遠嫁,所以她希望我能找個本地姑娘。當時我們很相愛,而且她已經懷了孩子,我媽只好作罷。

  我家裡條件一般,我爸唯一的一套房給了早結婚的弟弟,我結婚時便沒有房子。婚後,我們先去湖南工作,後來還是回了老家,在縣城租了房子,小蘭找了個朝九晚五的工作,我則開小貨車租車拉貨。

  兒子出生後,母親搬來和我們一起住,兩個女人背後互有埋怨:我媽說小蘭一不高興就拉臉,小蘭則叨念我媽不會帶孩子、不愛收拾家

  但表面還算和諧。我和小蘭,也只是偶爾因為孩子事兒發生點口角,這些在我看來都是小事,並不放在心上。


  兒子三歲時,我爸出車禍去世了,留下一筆賠償款。我媽用那筆錢給我們在縣城買了一套房子。小蘭心裡很不痛快,本來她希望用那筆錢去她家鄉縣城買房子,結果還沒跟我媽開口,我媽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提前把錢花出去了。

  我理解小蘭當時的心情,說會努力賺錢,以後再去她家鄉買。她冷眼看著我,沒說話。

  新房裝修完,住了大概兩個月。一天,我趕夜市很晚回家,一進門就看見我媽披頭散發坐在客廳裡抹眼淚,我問她怎麼了,她匆忙低下臉走進臥室,插上了門。我以為她是想我爸了。

  可回到我們的房間,看見小蘭也坐在床上抹眼淚,我問她怎麼了,她沒有回答,蒙上被子哭出了聲。我很疲憊,躺下來哄她,等她不哭了我也睡著了。迷迷糊糊聽見她說想家了,要回湖南待一段時間。第二天睜開眼,她和孩子就不在了。

  走出房間,我媽坐在客廳沙發上,腦袋耷拉著,像個做錯事的孩子。茶幾上放著房產證和戶口本,她說:“你拿去把名字改了吧,讓她別走了。”

  我拿起房產證,打開看了一眼,產權人的名字是我媽。

  我大概明白昨晚發生了什麼。我拿著房產證和戶口本在屋裡走了很久,最後又放了回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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