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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请香港富二代吃穿山甲 贪官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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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疑似香港富二代3年前在网上称,曾获广西官员以濒危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设宴款待,随即成为舆论焦点,涉事的广西教育厅高校工委统战部前部长李宁同年5月被批捕。


  据香港东网5月17日消息,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法院5月16日就李宁受贿案开庭,判处李宁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60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72美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据广西高等法院通报称,2011年至2013年间,李宁担任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广西中小学课程教材和进校书刊的选用、确定、目录公布、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分别收受王某等6人共406万人民币,并收受王某所送的两个翡翠挂件、一件玉石摆件及一对仿景德镇花瓶。


  良庆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法庭根据李宁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则于2015年发布的“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微博贴文,2017年起在网上广泛流传,一名香港男子声称2015年在广西考察期间,被当地部门领导请到办公室吃穿山甲。

  广西方面随后通报,吃穿山甲为私人宴请,活动地点在某私营企业内部饭堂,费用由私人支付;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前部长李宁一人,李已于同年因涉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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