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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户口二选一 上海公安权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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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规定是依据上位法内容制定的,并非上海自创。对于未主动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将调查核实后,注销其户口。


  

  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即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新规一出,引起了不少网友热议。“虽然我持有外国‘绿卡’,但一直在上海生活,也要注销户口吗?”持有澳大利亚绿卡”的陈女士担心,这条规定是否意味着要在“绿卡”和上海户口之间二选一?网上也有一些自媒体该条规定做出解读,称此条规定是“我国将严控‘绿卡’及‘双重国籍’人员的信号,在上海率先试点。”

  针对网友关心的持有“绿卡”人员是否需注销户口,法律界人士表示持有“绿卡”并不等同于“出国定居”,如仅获“绿卡”,实际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应该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不少网友还存在一样的疑问:注销户口是否意味着失去国籍?实际上,把“注销户口”等同于“失去国籍”实际是个误区。户口是我国对居住于领土范围内的人员进行人口管理的手段,其特征是持有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而国籍是中国对拥有国籍者实行外交保护的依据,其特征是持有护照。

  上海市公安局就此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采访,就该条规定作出权威解读。上海市公安局表示,这条规定是依据上位法内容制定的,并非上海自创。对于未主动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将调查核实后,注销其户口。

  问:这条规定是新的吗?

  答: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第四十六条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

  问:根据新《规定》第四十六条,哪些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问: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如何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上述人员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根据本人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提供外国护照;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载有移民、定居、获得外国居留权等事由的外国签证。上述两类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如需他人代办,必须委托律师办理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问:对于未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如何注销其户口?

  答: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方可注销其户口。

  问:出国注销户口后能否恢复?

  答: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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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38 人参与评论    (其它新闻评论)
    评论4 游客 [臣.月.虞.共] 2018-03-22 10:56
    对中国政府这种毫无人情的做法深感失望,,,有大批的人被清户。
    评论3 游客 [恒.不.尊.亡] 2018-03-22 06:27
    这是对大城市里的低端人口的清理,太阴险了。把农村的低端人口赶走了,赶回老家去,就轮到收拾下一批城市的,还应该有一波又一波的缺德招子出台吧,小民就在菜板上任人宰割,悲惨啊!
    评论2 游客 [孙.香.八.必] 2018-03-21 23:27
    希望认真执行,尤其是双非婴,国家可以节省福利开支。
    评论1 游客 [食.甲.亡.归] 2018-03-21 20:42
    绿卡只是可以在某国有权居住的凭证。如果有拿到绿卡,而大部分时间住在国内,凭什么要别人2选1放弃绿卡? 另外,为什么不在北京先试点,拿大官的家人开刀? 欺负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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