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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纵火案律师退庭 不愿换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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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杭州保姆纵火案现场突发变故,因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在开庭不到半小时就退庭,导致法庭休庭,案件延期审理。


  党琳山退庭后,庭审现场还出现了一个小插曲,莫焕晶说不愿换辩护人,党琳山事后也说会一直代理,但杭州中院却说他没资格了。

  党琳山究竟还有没有为被告莫焕晶辩护的权利?此案又将如何审下去,红星新闻采访相关人士,梳理出大致脉络。


  广东律协派人赴杭州调查

  今天(12月22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布了一份《关于杭州保姆纵火案辩护律师退庭一事的声明》,称通过网络媒体了解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过程中,发生被告人莫某某的辩护人、广东党某某律师退庭一事,对此,广东律师协会高度关注和重视,第一时间委派有关人员赴杭州调查了解情况。

  

  ▲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图据网络

  这份声明还称,广东省律师协会一直坚持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同时要求律师在参与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如通过调查发现该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将依法维护其执业权利;如发现该律师在执业过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将按照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红星新闻第一时联系上广东律师协会宣传部门,对方确认了这份声明系他们所发,并称派人到杭州调查,只是目前还正在调查当中,未请示领导,不方便接受采访。


  广东律协宣传部门的这名工作人员透露,此次调查由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负责人指派中心成员到杭州就这件事进行调查。具体相关事宜需要咨询两个中心的负责人,但两位负责人都在外开年会,没办法回应。

  党琳山还有资格为莫焕晶辩护吗?

  根据杭州市中院在官网上发布的《关于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情况》的通告:


  12月21日9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停止审理本案。审判长依法告知辩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随后,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龙光洪律师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法院说另外给莫焕晶指定辩护律师为时过早,因为党琳山还没有被处罚,他仍然有资格为莫焕晶辩护,但是法院肯定会让司法部门处罚党琳山,停止他的职业,这个时候,不管莫焕晶想不想换,法院都可以指定其他辩护律师。

  党琳山在法庭休庭后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也说到,辩护人的辩护权来自于当事人的授权,而不是法院的授权,法院没有权利擅自解除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法院也没有权利在当事人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擅自给当事人找律师。

  而且,党琳山手上还有莫焕晶在看守所给他写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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