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新闻资讯

论坛

温哥华地产

大温餐馆点评

温哥华汽车

温哥华教育

黄页/二手

旅游

贪官: 这些贪官单笔受贿的钱 配得上震惊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23日,中纪委转发了河北纪委对冀中能源集团原党委书记王社平、原副董事长郭周克“双开”的通报。其中对郭周克的通报为:经查,郭周克违反组织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通报还特别提到,郭周克在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谋取巨额私利,“涉案金额特别是单笔金额巨大”。落马的巨贪中,虽然其贪污受贿金额多达数千万、过亿,但通常腐败的时间长达十余年。而“单笔受贿金额巨大”的“一锤子买卖”,在公开报道中较为少见。公开报道中,新中国成立以来,金额最大的“单笔受贿”,系2007年落马的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收受,金额为1.6亿元。


  

  据审判书显示,陈同海受贿时间跨度长达8年,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1.9亿余元,其中最大的一笔受贿为1.6亿元。记者注意到,十八大后受审的官员中,最大的单笔受贿近1亿元。


  这是两位官员的共同受贿: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彭曙、湖南省高广投资公司总经理胡浩龙。


  

  据法律文书显示,彭曙和胡浩龙2002年先后进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属的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任职,分任经理和副经理。2010年9月,彭、胡两人案发,分别被警方刑事拘留。新华社曾报道,两人除了工作中是搭档,还住在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多次“共同完成”受贿,从2002年任职到2010年案发,两人每年平均受贿达2000万元。其中,彭曙、胡浩龙分别受贿达1.88亿元和1.7亿元,两人共同收受同一公司的单笔贿赂,在一审中被认定为9736万元。2015年2月,彭曙、胡浩龙因受贿罪、贪污罪等,被判死刑。

  这是十八大后首个因贪污受贿而被判死刑的判决。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上一页123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76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0020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