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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停教师做微商,你怎么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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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后,又一项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以地方文件的形式出台。


  

  日前,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印发文件,禁止全市范围内包括在编及合同制教师在内的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并要求下属各学校启动自查自纠,同时开通家长举报热线。这一规定引起了各方争议。


  

  有人表示理解——老师收入不高,赚点小钱补贴家用,是人之常情。

  老师又不是公务员,又没说不让经商,为啥不能做微商?

  身为老师家属,深深知道老师收入有多低,不让有偿补课,也没时间做兼职,利用零散时间做做微商也不让,请问让老师用什么养家?

  如今鼓励大众创业,老师利用业余时间做微商也是创业,没必要“一刀切”地禁止。

  


  有人表示质疑——既然做了老师,就得抵住诱惑。

  做微商要跟众多客户联系、回答各种问题,投入时间、精力越多越容易做好。

  可这样必然会大大减少与学生交流的时间,分散教学精力。


  如果我女儿老师天天顶着一个浓妆艳抹的美艳头像,在我朋友圈刷屏卖面膜,我每次跟她沟通她用“亲”来回复我,我恐怕吃不消。

  身为老师都去做微商了,这不是向学生传递“不用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挣外快比干工作更重要”吗?

  这严重影响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好不好?

  当然要禁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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