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告聯系 | 簡體版 | 手機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歡迎您 游客 | 登錄 | 免費注冊 | 忘記了密碼 |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

首頁

新聞資訊

論壇

溫哥華地產

大溫餐館點評

溫哥華汽車

溫哥華教育

黃頁/二手

旅游

BC華裔夫婦把房屋1元轉給兒子結果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加西網綜合)BC省一對華裔夫婦把溫哥華島的房屋轉讓給兒子,近日被法官裁定為“欺詐性轉讓”。




( (BC Assessment))


據CTV的報道,BC省最高法院於本周早些時候發布了的一項裁決,華裔A某和妻子B某於 2016 年秋天把位於納奈莫多佛路的一棟房屋所有權轉讓給了他們的兒子C某。

轉讓的代價是“1元和自然的愛和感情”。判決顯示,當時該房屋的評估價值為 485,000 元。根據 BC省最新評估,目前的房屋價格已升至 993,000 元。

此次轉讓發生時,另一名華裔D某就A某2013 年的毆打事件提起一項民事訴訟。2018 年初,陪審團在該案中判給D某獲得 447,450 元的損害賠償金。

D某也是最新案件中的原告,他在這項訴訟中稱A某和B某把房屋轉移給了他們的兒子,以防止房屋成為收取所欠損害賠償的目標。

本周的裁決表明,截止目前,A某尚未支付任何賠償金。

A某一家人則告訴法庭,轉讓房屋是合法行為,是出於遺產規劃的原因並遵守中國習俗,但羅賓·A·M·貝爾德法官並不同意這種說法,認為該交易是欺詐性轉讓。


“推定”欺詐


原告D某根據省《欺詐轉讓法》提起訴訟,該法規定,為“拖延、阻礙或欺詐債權人”而進行的財產轉讓是“無效且無效的”。不過,“出於充分考慮和善意”向合法買家進行的轉讓也有例外。

由於毫無爭議,本案中的轉讓是在沒有有價值對等的情況下進行的,因此根據法官的判決,法律假定轉讓不合法。

判決書寫道:“被告有責任反駁其欺詐性的推定。” “即他們有責任證明轉讓的目的不是,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為了讓原告無法獲得財產。”


法官的結論是A某和B某並沒有這樣做。

A某夫婦告訴法庭,他們把房屋轉移給兒子,是因為兒子訂婚了,而中國習俗要求父母在婚禮前把所有財產轉移給兒子。

雖然法官得出的結論是其兒子訂婚“可能是真誠的”,但他指出,他們的兒子C某和未婚妻分手,並且從未和好。

被告還聲稱,子女在結婚後仍繼續和父母同住並承擔家庭財務責任,這也是中國的習俗。

A某夫婦在法庭上陳述房屋轉讓的原因:“他們都沒有任何收入來支付持續的房產維護費用,並且因為兒子同意支付所有這些費用,允許他們繼續在該房產上居住,並照顧他們直到他們去世,他們認為把所有權轉移給兒子是公平的行為”。

法官指出,鑒於A某在轉讓時才 50 多歲,他覺得這對夫婦聲稱自己沒有收入很奇怪。

此外,被告沒有提供任何文件來證實兒子負責支付家庭所有開支的說法。
1     這條新聞還沒有人評論喔,等著您的高見呢
上一頁12下一頁
注:
  •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 加西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在此頁閱讀全文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我來說兩句:
    評論:
    安全校驗碼: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

    頁面生成: 0.0390 秒 and 6 DB Queries in 0.0070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