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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 廣西文革中駭人聽聞的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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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微熟悉一點文革歷史的讀者大概都知道廣西是重災區。在廣西革命委員會主任韋國清的指使下,軍隊和武裝民兵屠殺了近六萬“四類分子”及其子女,使全省的“非正常死亡”數高達十五萬,居全國之冠。甚至還出現了相當規模的人吃人的風潮。但是人們一般都不知道,作為大屠殺的自然衍生物,對女性的性暴力和性侵犯出現了中國大陸和平時期從來沒有過的集中迸發。據《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披露:在一九六七至一九六八年的大屠殺中,性暴力是一種遍及全省的現象。在整套檔案裡,完整的強奸、輪奸、性虐待、乃至以性暴力辱屍、毀屍的記載便有二百二十五個案例之多。按民間調查,女性受害者的人數應當在千人以上。一時間,殺人奸妻、殺父奸女竟成為廣西某些農村地區的社會常態。這些惡性的性暴力案件有如下這些特點:其一,戕害的多重性;其二,前設性和預謀性;其三,殘虐性和變態性。


  對受害女性戕害的多重性

  這有兩重含義:一、對施害者來說,他們不僅劫色,還劫財甚至害命。一般說來,這種殺父奸女、殺夫奸妻的模式,可以追溯到古代野蠻民族在入侵中國時的暴行,在殺戮了男性被征服者以後,便占據他們的妻女作為戰利品。二、而對被害的女性來說,她們要承受的不僅是身體的被占有,更有永遠無法消除的精神創傷。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廣西的整個“處遺”工作中,因為中共不想向世人多暴露廣西文革慘絕人寰的丑聞和罪行,對施害者的審判和處理基本上是“寬大無邊”的。在數萬名和殺人有關的罪犯裡,只正式槍決了十人。但就是在這僅有的十名死刑犯裡,有三名是因強奸殺人罪被起訴的。他們是:一、李超文,原廣西容縣六美鄉(大隊)民兵營長;二、徐善富,貴縣大岑公社柳江大隊民兵營長;三、王德堂,原廣西凌雲縣武裝政委,現役軍人,後任凌雲縣革命委員會主任。對李超文和徐善富來講,共同點是在陷害和批斗所謂的“階級敵人”時,強奸被害者的遺屬數十人。而為了防止“階級敵人”告發,他們都還進一步策劃殺人滅口甚至滅門絕戶。有時,甚至直接走向女性受害者,以“放水”(交給群眾暴力批斗)為威脅,在女性受害者的極度驚恐之際達到肆意奸淫的目的。以李超文案為例,他先是誣陷歸國華僑周恒志“藏有炸藥”,將其打成重傷。又在持槍押周恒志回家時,以搜查為名,強奸了年僅十六歲周的妹妹周惠炎。為了防止周恒志和家人告發,他又策劃殺害了周和其父親周德兩人。接著,周恒志的母親也被迫自殺,其妻也被迫至神經失常。這樣李超文就達到了霸占周惠炎的目的。與上述兩案相比,王德堂案則更具有在權力斗爭勝利後占有失敗者的妻女的色彩。在所謂的“一月奪權”中,王德堂以武裝部政委的名義動用軍隊和武裝民兵奪了原縣委書記趙永禧的權。但因為趙其實剛到凌雲縣才工作了一年,又為烈士之後,民間要結合他取代王德堂的呼聲極高。這樣,趙永禧和支持他的幹部群眾便成了王德堂的頭號政敵。為了保持自己的奪權成果,王非但策劃謀殺了趙永禧,還殘酷迫害那些反對他的幹部群眾。在戰勝政敵的過程中,如他的死刑判決書所述,他“利用職權,乘人之危,采取威脅等手段,先後多次強奸被害家屬及受批斗的女學生,其中被殺害者之妻四人,被批斗者之妻二人,凌中女生二人(”四?二二“派),病人家屬一人,還調戲猥褻婦女五人,情節特別惡劣,手段殘忍,後果極其嚴重,民憤極大”。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這三個死刑犯在犯罪的當時都是國家機器的代表,雖然他們並不是得到上級的指令實施的性暴力,但性暴力是有組織的大屠殺的伴生物,而他們的身份又實實在在地展示了國家機器施暴的無法分割的責任。


  一般說來,在農村的大屠殺結束後,四類分子或“階級敵人”的妻女常常被強行分配給凶手們為妻,這更給受害的女性帶來了長期的精神創傷和無窮盡的靈魂折磨。她們常常輕則外逃重新嫁人,重則精神失常或自殺身亡。如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四日,金秀縣金秀區長二公社黨支書、“文革”主任莫志光,為了達到奸淫和霸占青年婦女莫秀雲的目的,召開群眾對敵斗爭大會,當場打死陶明榮(莫秀雲丈夫),又逼死了莫的父親,還活埋了莫的母親莫女嬌。然後,莫志光又以莫秀雲的孩子為威脅,如願以償地奸污了莫。最後,莫秀雲為了不甘長期當莫志光的性奴,只好離鄉背井,逃落他鄉。再如,在天等縣一九六八年三月的“祥元大屠殺”後,殺人凶手黃正建等人把被他們害死的農會沖女兒先進行輪奸,後強迫她給凶手農朝豐為妻,還將被他們害死了的農良權、農良寧兩人的妻子分別嫁給凶手黃正建、蒙加豐為妻。但不久這些女性無法忍受和殺父殺夫的凶手一起生活而出逃改嫁了。

  因受辱而自殺的女性也不在少數。如扶綏縣城廂公社在一九六八年八月初挖掘所謂的“反共救國團”中,把婦女梁美霞誣為“反團”成員,斗打她之後又奸污了她。梁美霞性格剛烈,於八月二十日含恨投河自殺。幾乎是同時,扶綏縣山墟區“革委會”在宣布破獲所謂“反共救國團”時,殺害了被冤枉的鄧太梅和鄧安德,凶手們又“結伙輪奸死者鄧安德之女鄧美蘭(十六歲)、鄧太梅的兒媳何連(三十二歲)以及本村被管制的鄧太良之女鄧娥嫦(十七歲)等三人,少女鄧美蘭不堪羞辱欲上吊自盡幸虧繩索拉斷而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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