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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提示房地产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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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上午,上海银监局召开会议向辖内银行提示房地产信贷风险,内容主要为对公房地产融资规范,同时再次强调要严格执行3.25房贷新政。


  上述报道称,有迹象表明,此轮房地产信贷监管收紧,已经不限于一城一地,也绝非流于表面。“目标非常明确,能够动用的工具也还有。”有接近政府人士透露。

  就在10月8日,上海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局通过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公布了六条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将成立由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上海市金融办和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组成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联合工作小组,开展土地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意见》明确,要严查土地款融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不得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应承诺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


  《意见》显示,违反规定的,取消竞买或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活动。

  《意见》还称,在已试点基础上,制定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全面实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严禁从事首付贷、过桥贷、违规房抵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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