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新闻资讯

论坛

温哥华地产

大温餐馆点评

温哥华汽车

温哥华教育

黄页/二手

旅游

释永信惹麻烦: 法律为什么不能制裁释永信(图)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围绕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传言沸沸扬扬。最近,少林寺武僧团总教练释延鲁把自己的师傅----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给实名举报了,罪名是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和非法持有少林资产。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并批转给了河南省检察院处理。


  

  释永信安然无恙


  在国家司法机关尚未对释永信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之前,我们不能先入为主地对他做“有罪推定”,但我们可以从技术角度分析一下,如果他真的有不法行为,法律是否可以制裁他。

  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告不倒释永信

  在释永信被举报的6项罪名中,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明显不适用于他。根据《刑诉法》和《刑法》相关规定,这3项指控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而释永信作为寺庙主持,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第93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刑诉法》第18条规定“检察院管辖范围”:“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释永信除了担任少林寺方丈外,还担任河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这三个身份分别属于民间非赢利组织和民间社团组织负责人,都不在《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内。所以,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的指控对释永信无效。

  挪用公款、非法拘禁和非法持有少林资产“有罪”


  不过,挪用公款、非法拘禁和非法持有少林资产3项指控,却是可以追责至释永信头上。前提是他真有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和《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宗教财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释永信在挪用公款和非法持有少林资产确有其形,则构成犯罪。而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拘禁”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侦办。

  释延鲁指控释永信挪用公款和非法持有少林资产,主要是指少林寺寺产和少林寺关联公司。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规定,宗教财产负担公益目的,原则上不能用于商业性目的。另据宗教财务办法规定,寺庙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设立、保存会计账簿;会计、出纳、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关系回避机制;年度预算报告;银行账户和私人账户防火墙机制;财务签字制度;年报披露和审查监督机制等。

  要界定释永信是否有挪用公款和非法持有少林资产两项行为,只要严格清查少林寺的帐目即可。如果真发现少林寺的帐目存在问题,则释永信符合《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中“其他单位人员”的范围,构成犯罪。

  早在2010年和2011年,湖南、江西两地就有两位寺庙住持因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刑。2007年初,湖南娄底市佛教协会原会长、天籁寺前任住持圆通法师,在兼任了天籁寺和古天王寺住持之后,无视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民管会”)和财务制度规定,擅自挪用寺庙资金及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寺庙资金,后被主管部门发现,移交司法部门,2010年底,湖南娄底市法院判处圆通法师6年徒刑。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73 秒 and 3 DB Queries in 0.001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