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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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霞 |
王霞 於 2018-1-16 13:04 寫道: 一直對租賃管理業務非常自信,幾乎沒有“失手”案例。但“常在河邊走,難免不濕鞋”。 溫西的一個6房獨立屋,各種工作都做齊了,租戶順利搬遷。1個月後去驗房:屋裡有好幾個陌生人,客廳,地下室,所有的空間都放滿了床。原來租客擅自開啟了短租業務--Airbnb, 在做二房東!這在溫哥華市是違規的!立即發通知,解除租賃合同。但租客“惡人先告狀”:告房東不及時對供暖系統進行維修,給他身心造成傷害!幸虧房東拿著2000多刀維修費的發票在手上!所以建議也有做房東的朋友,如果房屋有維修,最好請正牌公司,並開立正式發票、收據。 已經采取行動。聽證會很快進行。會上報結果,和大家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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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
Hewett |
Hewett 於 2018-1-16 15:53 寫道: 有人向我租屋開店,懶得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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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樓 | |||
游客2016 |
游客2016 於 2018-1-17 11:58 寫道: 租房各種風險都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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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樓 | |||
BC17910 |
BC17910 於 2018-1-17 12:09 寫道: 現在聽證會排期多久啊,我朋友要等半年才聽證。。。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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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樓 | |||
多康姆 |
多康姆 於 2018-1-17 12:43 寫道:
房東就算不維修給他造成身心傷害,那也不是他開airbnb的理由吧 這都哪 跟哪啊,完全沒有邏輯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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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樓 | |||
ledia170 |
ledia170 於 2018-1-19 04:08 寫道: 好奇問一句,這種篩選tenant,要不要查credit report啊? 要不要verify employment啊? 要不要查criminal record啊? 如果都查了那只能說運氣太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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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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