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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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霞 |
王霞 于 2018-1-16 13:04 写道: 一直对租赁管理业务非常自信,几乎没有“失手”案例。但“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 温西的一个6房独立屋,各种工作都做齐了,租户顺利搬迁。1个月后去验房:屋里有好几个陌生人,客厅,地下室,所有的空间都放满了床。原来租客擅自开启了短租业务--Airbnb, 在做二房东!这在温哥华市是违规的!立即发通知,解除租赁合同。但租客“恶人先告状”:告房东不及时对供暖系统进行维修,给他身心造成伤害!幸亏房东拿着2000多刀维修费的发票在手上!所以建议也有做房东的朋友,如果房屋有维修,最好请正牌公司,并开立正式发票、收据。 已经采取行动。听证会很快进行。会上报结果,和大家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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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
Hewett |
Hewett 于 2018-1-16 15:53 写道: 有人向我租屋开店,懒得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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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 |||
游客2016 |
游客2016 于 2018-1-17 11:58 写道: 租房各种风险都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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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楼 | |||
BC17910 |
BC17910 于 2018-1-17 12:09 写道: 现在听证会排期多久啊,我朋友要等半年才听证。。。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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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楼 | |||
多康姆 |
多康姆 于 2018-1-17 12:43 写道:
房东就算不维修给他造成身心伤害,那也不是他开airbnb的理由吧 这都哪 跟哪啊,完全没有逻辑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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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楼 | |||
ledia170 |
ledia170 于 2018-1-19 04:08 写道: 好奇问一句,这种筛选tenant,要不要查credit report啊? 要不要verify employment啊? 要不要查criminal record啊? 如果都查了那只能说运气太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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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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