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懵了:物業修水管鑿開牆不管補
圖片來源:unsplash @nookscribe
(加西網綜合)家住列治文的埃迪•黃(Eddie Wong)玩玩沒有想到,因為一個水管漏水會讓他與公寓物業展開長達數月的斗爭,但他始終認為自己必須捍衛應有的原則。
埃迪在列治文的沃爾瑪超市旁擁有一套公寓房,他的家位於一棟公寓的三樓。最近,他正式向他的物業管理提起訴訟,稱他受到了物業的不平等對待,因為物業拒絕支付本該屬於物業范圍的普通房產維修費用。
今年6月底,埃迪大樓裡一位一樓的鄰居家發現自家被樓上的漏水侵襲了。大樓經理雇了一名工人來確定漏水的源頭並進行了修復,並來到埃迪家,在牆面上敲了幾個洞。
埃迪說:“漏水的源頭在301單元的天花板和401單元的地板之間。而管道漏水的部分屬於公共財產,是物業的責任范圍。所以,當他們修理管道時,我的地層經理告訴我,他們不會去修理牆面。我被告知與我需要和自家的保險公司合作解決這個問題。”他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因為物業應該負責修復包括牆面在內的公共財產,”埃迪補充道。
同時,埃迪還拿出了他的物業章程來支持他的主張,其中寫道:“如果物業為了維護、修理或更新管道而被要求進入住戶的居所,那麼物業公司應對因上述工程造成的地層地塊損害予以賠償,並將地層地塊恢復原狀。”
來自列治文地區的一家物業管理公司的代理Aaron Leung同意埃迪的看法,他認為物業應該負責修復受損這位住戶家的牆壁。
Aaron表示:“物業公司一般沒有法律義務維修或保養,或支付維修費用。但在這種情況下,當他們不得不敲開一堵牆來進入管道進行公共財務修復時候,物業就應該負責修補這些損壞。”
與此同時,bc省的strata公司都是自我規制的,沒有任何組織或監管機構可以來回答租戶或業主提出的此類修復問題。如果租客/業主與物業發生糾紛,可要求物業委員會進行聆訊。Aaron解釋說,如果問題沒有解決,他們可以向b.c.的民事和解審裁處(CRT)提出申請。
在未能與物業經理或物業委員會達成協議後,埃迪向CRT尋求了幫助。他的物業公司將在本周末收到通知,雖然埃迪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但他相信物業的規章制度應該對每個人保持公平。
埃迪說到:“我知道這只是一個小事件,但如果你這次不站出來說出來,你可能需要為下一個更嚴重的事件付出更高的代價。”
新聞來源:richmond-news
分享: |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