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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 遇上這樣的房東 素裡單親爸爸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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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素裡的一個單親父親...最近頭很大。

據CTV報道,由於房東把房子賣了,Brandon Fielding被驅逐。




驅逐就算了,關鍵是房東把他所有的物品都鎖在了儲藏室裡!!!

“他們鎖住了我的一切,包括我的出生證明,我女兒的出生證明,社會保險號碼...一切!”

Fielding稱,他在本月早些時候被迫離開了公寓,隨後他的房東換了鎖。

根據住宅租賃部門的文件,公寓的原所有者Tim Karajaoaj最近出售了該單元,新買家將於4月初入住。

Fielding曾接受過兩次驅逐通知,不過在向住宅租賃部門(RTB)求助後,該部門表示Fielding有權在4月份繼續住在這個公寓裡。

但是房東不管...

在把Fielding趕出去後,房東換了鎖又清理了公寓,並把Fielding的東西全都鎖在了U-Haul的儲藏單位裡。




儲藏單位登記的是他房東的名字,該房東表示不會給Fielding鑰匙的。

他說Karajaoaj不接他的電話,也沒有讓U-haul的工作人員把鑰匙轉給他,以便讓他能夠進入儲物櫃。

並且Fielding不認為房東會繼續為下個月的儲物單位付錢...他現在擔心自己的東西會在拍賣會上出售。


溫哥華西區的MLA Spencer Chandra Herbert聽說這個故事後表示“真的很令人痛心”。



他說這些事情推動省級租賃的改革。

Herbert說,“十六年來,我們還沒有進行過改革,盡管......我自己和其他許多人都指出了系統中的巨大漏洞。”

現在,Fielding只希望能夠獲得他的財物,並為他一歲的女兒創造一個新家。

“現在我什麼都沒有,”他說。 “我去商店買湯,我意識到我沒有一個碗,我沒有一個勺子,我沒有一個開罐器。”

坐等後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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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評論

    當前評論
    評論48 stephen01 2018-04-18 10:07
    肯定發生了什麼事,沒有人會說自己錯的
    評論47 MyLuckIsBack 2018-04-18 09:53
    東城煙柳 寫道:
    一月給出來的,如果寫的是到三月底,那就是正確的啊。如果他非要寫個三月中,那就是他法盲自找麻煩嘛。

    記得他是些了個三月初,所以直接給斃了。然後二月又寫一個,寫了個三月底還是四月中的,又給斃了。的確法盲,不支持。
    評論46 東城煙柳 2018-04-18 09:50
    MyLuckIsBack 寫道:
    一月那個無效,說是notice只給了一個月時間,讓人三月搬走。

    一月給出來的,如果寫的是到三月底,那就是正確的啊。如果他非要寫個三月中,那就是他法盲自找麻煩嘛。
    評論45 游客2016 2018-04-17 20:59
    新的房主最倒霉
    評論44 游客 [改.教.明.思] 2018-04-17 17:26
    單親母親,值得同情一下,畢竟生了孩子,為社會貢獻了人口。可是單親父親?什麼意思?為生孩兒貢獻啥啦?孩兒媽為啥跑啦?孩子呢?就當了個爹,能證明他有責任心嗎?
    評論43 bbsang2 2018-04-17 05:02
    太尉 寫道:
    您抱著一歲的女兒去吃霸王餐試試?理由就是你沒有錢但女兒餓了...

    站在租客角度的確不對,但屋主也要體諒一下,霸王餐吃不了,施舍一塊面包不過分吧
    評論42 虹貓 2018-04-16 21:28
    加西房東多於房客
    評論41 游客 [蟲.此.修.明] 2018-04-16 19:54
    天涯,還有這樣的無恥房東
    評論40 MyLuckIsBack 2018-04-16 19:52
    太尉 寫道:
    別當真就行~

    最近netflix上看 nightmare tenants, slum landlords,看了真覺得恐怖啊
    評論39 太尉 2018-04-16 19:49
    MyLuckIsBack 寫道:
    我怎麼覺得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別當真就行~
    評論38 MyLuckIsBack 2018-04-16 19:48
    太尉 寫道:
    A70Plus 寫道:
    感覺房東犯法了。


    感覺沒用,法庭見,富人(房東)不會怕窮人(租客)的。。。


    我怎麼覺得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評論37 太尉 2018-04-16 19:36
    A70Plus 寫道:
    感覺房東犯法了。


    感覺沒用,法庭見,富人(房東)不會怕窮人(租客)的。。。
    評論36 MyLuckIsBack 2018-04-16 19:33
    東城煙柳 寫道: 發了notice,如果不是因為欠租或者違法之類的,是要賠一個月房租的。如果一月發的notice,就該可以住到3月底,其中三月的房租不用付了。或者賠房客一個月房租的錢。 沒看懂為啥可以住到四月。除非1月的那個無效,2月發的就是能住到4月底,估計房客抓住這個錯誤(房東肯定簽了約4月過戶了),雙方談不攏了。 如果這樣的,房東倒霉了。本來他就不該犯這個導致1月notice無效的錯誤,這種東西不是該找witness當面遞交或者掛號遞送的麼。既然已經犯了錯,就該賠點錢達成mutual agreement。這下搞砸了,還惹了...  [更多...]
    評論35 A70Plus 2018-04-16 19:25
    感覺房東犯法了。
    評論34 太尉 2018-04-16 19:22
    屋主應該是咨詢了律師,采用了最有效的方法,先把自己的房子收回來,租客願意打官司,奉陪!
    評論33 游客 [有.昔.質.篇] 2018-04-16 18:58
    這租債部門有點傻比,屋子都賣了,新屋主都要來了,還判租客繼續留,這不是制造糾紛嘛。頂多判原屋主要賠一些房租,大家 move on。 誰都沒時間你還讓他們僵在那?!
    評論32 太尉 2018-04-16 18:32
    bbsang2 寫道:
    各說各的理,畢竟人家還有個才一歲的女兒是無辜的


    您抱著一歲的女兒去吃霸王餐試試?理由就是你沒有錢但女兒餓了...
    評論31 bbsang2 2018-04-16 18:17
    各說各的理,畢竟人家還有個才一歲的女兒是無辜的
    評論30 東城煙柳 2018-04-16 17:33
    MyLuckIsBack 寫道: 桃花島 寫道: snailiving 寫道: 賣房不是理由 你的意思是房東賣房租客也可賴著不走?坐等房東分他一半? 新/舊房東可以讓租客走,但是需要走正規渠道: 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housing-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during-a-tenancy/selling-a-tenanted-property 這個舊房東扯淡,第一個notice(一月發的)發錯了。 二月又發一個,看了兩個新聞網站,有點矛盾: 一個網站說RTB rule 租客可以住到4月底 另一個說仲裁的把第二個notice也cancel...  [更多...]
    評論29 東城煙柳 2018-04-16 17:28
    本呐比經略 寫道:
    東城煙柳 寫道:
    你也是法盲啊,不能把房客東西丟出去的,法律規定房客的東西如果房客不主動搬走,房東只能在執行某些手續之後替他搬到storage去。而且房東還需要付一個月的storage費用。

    他和房東肯定還有其他新聞沒說的細節。房東肯定不是因為無聊不讓他取走這些東西的,storage也不便宜呢。 icon_rolleyes.gif

    偶不是法盲,偶是房東盲,沒加入過這個弱勢群體,所以不了解。。。lol


    這有啥可高興的,房東的成本如果普遍上升,你覺得房租均價會不變或者普降? icon_mrgreen.gif
    評論28 東城煙柳 2018-04-16 17:26
    本呐比經略 寫道:
    偶不是法盲,偶是房東盲,沒加入過這個弱勢群體,所以不了解。。。lol

    這個新聞語焉不詳,房客還說擔心房東不付下個月的storage費用,表示房東走的好像就是法律流程啊,流程就是一個月的storage。看完都不知道他們究竟誰欠誰的。
    評論27 本呐比經略 2018-04-16 17:24
    東城煙柳 寫道:
    你也是法盲啊,不能把房客東西丟出去的,法律規定房客的東西如果房客不主動搬走,房東只能在執行某些手續之後替他搬到storage去。而且房東還需要付一個月的storage費用。

    他和房東肯定還有其他新聞沒說的細節。房東肯定不是因為無聊不讓他取走這些東西的,storage也不便宜呢。 icon_rolleyes.gif

    偶不是法盲,偶是房東盲,沒加入過這個弱勢群體,所以不了解。。。lol
    評論26 東城煙柳 2018-04-16 17:23
    本呐比經略 寫道:
    yemilk 寫道:
    不能丟在馬路上阿

    那租客去要儲藏室的鑰匙,房東也不給啊。。。icon_rolleyes.gif


    這點很有意思,所以說這個新聞肯定還有細節沒說。storage一個月也要不少錢呢。
    評論25 東城煙柳 2018-04-16 17:20
    本呐比經略 寫道:
    驅逐就驅逐唄,幹嘛把別人的東西鎖起來,就為了要挾別人交房租?icon_rolleyes.gif


    你也是法盲啊,不能把房客東西丟出去的,法律規定房客的東西如果房客不主動搬走,房東只能在執行某些手續之後替他搬到storage去。而且房東還需要付一個月的storage費用。

    他和房東肯定還有其他新聞沒說的細節。房東肯定不是因為無聊不讓他取走這些東西的,storage也不便宜呢。 icon_rolleyes.gif
    評論24 東城煙柳 2018-04-16 17:16
    MyLuckIsBack 寫道:
    從房東角度說,這個房東的做法實在是欠考慮。
    notice發錯,RTB rule 租客可以住到四月底,其實中間就差了2周時間,絕對可以商量,或者補貼點房租。
    千把塊錢能解決的事,這下弄成了上萬的損失。


    看到媒體用這種單親的標題抓眼球,就知道為啥很多人都說不租A類B類C類等等類人了。
    評論23 cloud_zhou 2018-04-16 17:05
    報應。 房東賣房給出notice了,房客還以technicality為由,兩次notice都不當回事。換了誰是房東都不會給你好脾氣。 現在就算RTB告贏了又怎麼樣。人房子都已經賣了,找前任房主,執行不了。找新房主晦氣,更是不可能。 但凡當初講點道理談條件,舊房東也不至於做的這麼絕。畢竟人賣房子賺錢,順利成交過戶最重要。你擋人財路,不給別人留後路,人也不會給你留情面。
    評論22 MyLuckIsBack 2018-04-16 16:33
    桃花島 寫道: snailiving 寫道: 游客 寫道: 小編去BC省租務處了解一下情況再寫這樣的無厘頭文章!租務處明確規定,在三種情況下房東有權讓租客搬走 ;1.房東需要裝修,2.房東自己須要居住,3.房東出售房子。這個房客在接到房東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必須搬走,否則就違反了租務處的規定! 賣房不是理由 你的意思是房東賣房租客也可賴著不走?坐等房東分他一半? 新/舊房東可以讓租客走,但是需要走正規渠道: 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housing-tenancy/residential...  [更多...]
    評論21 靈猴 2018-04-16 16:22
    這人肯定欠錢
    評論20 snailiving 2018-04-16 16:16
    桃花島 寫道:
    你的意思是房東賣房租客也可賴著不走?坐等房東分他一半? icon_mrgreen.gif

    不要自以為是, 你賣你的, 他租他的, 互不幹涉
    評論19 游客 [稷.甲.載.草] 2018-04-16 15:46
    遇上這樣的租客房東夠倒霉。
    評論18 桃花島 2018-04-16 15:00
    snailiving 寫道:
    游客 寫道:
    小編去BC省租務處了解一下情況再寫這樣的無厘頭文章!租務處明確規定,在三種情況下房東有權讓租客搬走 ;1.房東需要裝修,2.房東自己須要居住,3.房東出售房子。這個房客在接到房東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必須搬走,否則就違反了租務處的規定!


    賣房不是理由

    你的意思是房東賣房租客也可賴著不走?坐等房東分他一半? icon_mrgreen.gif
    評論17 MyLuckIsBack 2018-04-16 14:12
    從房東角度說,這個房東的做法實在是欠考慮。 notice發錯,RTB rule 租客可以住到四月底,其實中間就差了2周時間,絕對可以商量,或者補貼點房租。 千把塊錢能解決的事,這下弄成了上萬的損失。
    評論16 MyLuckIsBack 2018-04-16 14:10
    這個房東慘了啊 估計要賠不少錢。 新房主很倒霉,莫名被卷入。。
    評論15 游客 [所.西.四.群] 2018-04-16 12:44
    類似的還有到人家家盜竊被屋主開搶打死,小偷家屬哭訴小偷家好可憐還有年幼的孩子,屋主太壞,是惡人。
    評論14 Maplecreek 2018-04-16 12:43
    太尉 寫道: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嗯, 真是勞民傷財。。 欠前房東的搬家費,不付錢又如何拿到鑰匙?都是一面之詞。
    評論13 游客 [有.教.諸.十] 2018-04-16 12:40
    這個房東幹的好,點贊一個!
    評論12 太尉 2018-04-16 12:25
    Maplecreek 寫道:
    前兩封驅逐通知下達的時候為什麼不主動搬出去? 如果沒有違約在先,又如何會收到兩封驅逐信?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評論11 yemilk 2018-04-16 12:05
    本呐比經略 寫道:
    那租客去要儲藏室的鑰匙,房東也不給啊。。。icon_rolleyes.gif

    他們肯定有糾纏不清的矛盾,關系好不會用這些手段的
    評論10 本呐比經略 2018-04-16 12:04
    yemilk 寫道:
    不能丟在馬路上阿

    那租客去要儲藏室的鑰匙,房東也不給啊。。。icon_rolleyes.gif
    評論9 yemilk 2018-04-16 12:00
    本呐比經略 寫道:
    驅逐就驅逐唄,幹嘛把別人的東西鎖起來,就為了要挾別人交房租?icon_rolleyes.gif


    不能丟在馬路上阿
    評論8 snailiving 2018-04-16 11:51
    游客 寫道:
    小編去BC省租務處了解一下情況再寫這樣的無厘頭文章!租務處明確規定,在三種情況下房東有權讓租客搬走 ;1.房東需要裝修,2.房東自己須要居住,3.房東出售房子。這個房客在接到房東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必須搬走,否則就違反了租務處的規定!


    賣房不是理由
    評論7 本呐比經略 2018-04-16 11:28
    驅逐就驅逐唄,幹嘛把別人的東西鎖起來,就為了要挾別人交房租?icon_rolleyes.gif
    評論6 damnff 2018-04-16 11:18
    Maplecreek 寫道:
    前兩封驅逐通知下達的時候為什麼不主動搬出去? 如果沒有違約在先,又如何會收到兩封驅逐信?


    所以你可以看到加拿大人的素質有多低
    然後一堆不明事理的就一味亂支持
    評論5 游客 [子.何.梁.群] 2018-04-16 11:17
    絕對是因為欠房租 才會收到涼風驅逐信!
    評論4 游客 [腥.父.湯.亡] 2018-04-16 11:09
    小編去BC省租務處了解一下情況再寫這樣的無厘頭文章!租務處明確規定,在三種情況下房東有權讓租客搬走 ;1.房東需要裝修,2.房東自己須要居住,3.房東出售房子。這個房客在接到房東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必須搬走,否則就違反了租務處的規定!
    評論3 tooold 2018-04-16 11:01
    真痛快!
    評論2 Maplecreek 2018-04-16 10:52
    前兩封驅逐通知下達的時候為什麼不主動搬出去? 如果沒有違約在先,又如何會收到兩封驅逐信?
    評論1 游客 [白.至.聖.止] 2018-04-16 10:43
    租客怎麼總是不能反省一下, 難道不是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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