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傳來大消息!5年內不准賣!
在一塊即將在2018年2月1日出讓的住宅用地上,施行限售政策,限售期為5年!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在樓市越調越漲的背景下,曾經的限購、限貸、限價這些狠招都已失靈。限售,也就是“樓凍”,成為今年樓市調控的主要殺手鑭。
所謂限售,是指新購住房需取得產權證滿一定年限,方可上市交易或辦理轉讓公證手續。這些年限大部分都設置在2到3年不得轉賣,深圳這塊住宅土地的房子是5年不能賣。
第一個限售的城市是廈門,2017年3月23日,廈門市住建部門發布樓市新規,要求新購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隨後,有大約50個城市公布了“限售令”。限售期間一般是2年到5年不等,一些城市甚至在二手房交易裡,也實施了“限售令”。
今天(12月30日)深圳規土委在官網上公布了四塊“二類住宅用地”的轉讓消息。其中前三塊土地全部為“純租賃”地塊,具體信息如下:
根據土地轉讓公告,上述三塊土地“建設全年期自持租賃住房,項目建成後,宗地內租賃住房和商業用房在70年出讓年期內自持。自持是指租賃住房及商業用房限整體登記、不得分戶登記,不得轉讓,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合同地價與建築物殘值之和”。
也就是說,上述三塊用地的房子,只有整體的房產證,不是每套一個證。
第四塊土地,就是“限售地塊”,具體信息如下:
這塊地在深圳坪山(見下圖),土地面積1.9萬多平米,未來建築面積8.63萬平米,其中至少配建人才住房15290平方米,還有商業、幼兒園等。土地轉讓采用“單限雙競”的辦法以掛牌方式出讓,即:限成交地價、競成交地價和人才住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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