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生效 入境中國可檢查手機電腦
4月26日,中國國家安全部發布了《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中國《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四十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收到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及檢查通知書後,即可“依法”檢查有關個人及組織的電子設備及相關應用程序、工具、內容等。
在所謂“緊急情況”下,執法人員只需在市級以上國家安全負責人批准後,出示警察證或者偵察證則可直接當場檢查。
《規定》中沒有說明何為所謂的“緊急情況”。這意味著警察可能隨時以“緊急情況”為借口,來檢查個人手機和電腦等電子設備,而無需任何法律手續。
這也意味著當地執法人員在賦予檢查電子裝置的權利,屆時到訪中國的游客也有可能會被當地執法人員檢查智能手機和電腦。
(網絡)
這次是國安部首次對外針對檢查電子裝置、案件管轄、拘傳時間、執法問訊作出新規定,相關執法條文多達140條。
不過,加拿大和美國早就在入境時有權檢查外國游客的手機和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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