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支付房屋空置稅限期下星期屆滿
溫哥華擁有非自住物業的業主,需要在下星期7月1日前將物業出租,否則業主將要向市府繳交1%的房屋空置稅。
新稅在今年1月1日通過,但市府給予業主6個月的寛限期,讓業主有時間將物業出租。
根據市府最新的數字顯示,今年2月,全溫市一共有超過2萬5千個空置單位。
BC房東協會表示,溫市市府的新稅措施推出後,並未有見到大量業主將非自住物業出租,對這個現象感到奇怪。
他說,協會曾經舉行三場網上課程,教導如何成為房東以及提醒要注意的事項,但只有30至40人參與。
他亦引述本地的物業經理指,新措施推出後並沒有出現大量聘請物業經理的情況。他認為有很多業主已經准備好支付1%稅款,甚至把稅項視作投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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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稅在今年1月1日通過,但市府給予業主6個月的寛限期,讓業主有時間將物業出租。
根據市府最新的數字顯示,今年2月,全溫市一共有超過2萬5千個空置單位。
BC房東協會表示,溫市市府的新稅措施推出後,並未有見到大量業主將非自住物業出租,對這個現象感到奇怪。
他說,協會曾經舉行三場網上課程,教導如何成為房東以及提醒要注意的事項,但只有30至40人參與。
他亦引述本地的物業經理指,新措施推出後並沒有出現大量聘請物業經理的情況。他認為有很多業主已經准備好支付1%稅款,甚至把稅項視作投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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