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彩鈴:構建“強信用社會”
對於欠賬不還的“老賴”,法院的這項創新之舉,可謂“雷霆一擊”。身處現代社會,一個人被限制了若幹高消費,不過是對生活質量有所影響;一旦被限制了手機通信,日常生活將徹底改變。日常通信的大多是親朋好友,打來電話一聽,交往的原來是“老賴”,面子丟不起。
從現實情況看,定制“失信彩鈴”效果不錯,卻也不乏一些質疑之聲,主要是認為通信自由、人格權等受到一定限制。不可否認,這些公民個人權利是我國法律保護的重要內容,不容許受到肆意侵犯,但這種“權利”也是有邊界的,應在具有終局性的司法判決前受到扣減。
2013年,最高法即出台《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對於有能力卻拒不償還的“老賴”,法院通過定制“失信彩鈴”來“公布信息”,這既是為了保護債權人利益,也是扞衛國家法律和司法尊嚴,具有措施的合法性和目的的正當性。
現代社會是信用社會,“一處失信,處處難行”是必然的。拒不履行法定生效判決,就是最嚴重失信行為。信用社會建立於個人信用信息可得性和准確性之上,以往個人的信用情況,需要由利益相關人主動檢索。而這次法院設置“失信彩鈴”,是對公民信用的“主動推送”,是在構建強信用社會。
當然,“失信彩鈴”的做法,目前還僅是若幹地方法院的破冰試行。不僅實施的范圍“囿於一隅”,程序的規范性也有待加強。
要知道,一個基於公民個人身份、網上網下聯通、打破行政部門“信息孤島”的、全面影響日常的“強信用社會”正在完善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一個正常社會的預期,這樣人的行為才有所約束。如果像前幾年那樣“老賴”舞照跳、飛機照坐、名下的房產因為沒有異地查詢就安安穩穩,這才有問題。
分享: |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