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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男子900萬在北京購別墅竟是科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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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做生意的王鑫(化名)最近正為購房的事發愁,他於3月23日網簽的通州區萊茵灣一期一獨棟別墅,不動產權證土地用途為“科研樓”。但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科研用地不可用於住宅居住使用。

  

  不動產權證顯示涉事別墅土地用途為“科研樓”。


  

  萊茵灣一期價值900萬的別墅因在交易時發現是“科研樓”而起糾紛。

  多位房產銷售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北京市沒有細化規定科研用地如何管理和使用,也無法審核拿到房子的人是否用於科研項目,所以可看做監管的空白和“灰色地帶”。就此專家表示,非法改變土地用途,違規企業應承擔責任,但尚缺乏相對應的監管和具體處罰條例。另外對於購房者而言,購買此類房產,也存在無法辦理住宅房產證的風險。

  別墅成“科研樓” 買家退房解約據王鑫介紹,今年2月初,經鏈家順義馨港莊園店的中介人員介紹,他選中萊茵灣一期的一套售價900萬的獨棟別墅,與房主李方(化名)簽訂了買賣合同並支付了10萬定金。但李方提供的別墅不動產權證中,土地用途一欄是空白,這讓王鑫心懷疑慮。


  王鑫稱,直到3月23日辦理網簽時,看到李方新換的不動產權證,他才注意到房屋土地性質為“科研樓”。經過查閱發現,此類科研用地屬於政府公用地。他查閱《土地管理法》發現,科研用地不可用於住宅。

  房主李方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是在4年前從開發商手裡買的房子,“當初就看到這個房子價格便宜,作為投資考慮就買了,也不太懂土地性質具體有什麼影響,所以並未注意將來轉讓的風險等問題”。

  負責銷售該棟別墅的鏈家經紀人則稱,業主的老房本上土地用途那一欄空白,因此並不知情房屋的土地性質。而且從2013年至今,萊茵灣一期成交過戶的房子已有二十余戶,均以商住兩用房來進行買賣。


  4月6日下午,王鑫與李方經協商,簽訂解除合同協議撤銷該棟別墅網簽,中介和業主承諾在五個工作日內,將之前已支付的定金和中介費用還給王鑫。

  科研用地“變身”住宅 監管存空白通州區住建委工作人員介紹,在通州區去年5月出台限購政策前,一手房交易的房產都可過戶給個人,之後應當按照規劃用途銷售,只能出售給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但二手房交易還沒有具體的規定,所以科研用地上的房子能過戶。按照新的要求,科研用地等辦公用房的房屋沒有燃氣,不能用於個人居住。但萊茵灣樓盤開發較早,開發商在住建委相關部門沒有登記,所以暫時查不到相關信息。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一工作人員也提醒,不要購買科研用地所建住宅。

  類似科研用地“變身”成住宅銷售的違規行為,在北京市時有發生。早在2013年7月,北京市國土局就曾公布,查出了9宗科研項目用地涉嫌未經批准擅自改變用途或違規銷售行為。但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對於違法問題如何處置,市國土局當時沒有提及具體處理原則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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