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房契曾以歧视条款赶绝华人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大温哥华代表种族多元化和包容精神,可是这里在房地产土地契约上,曾有过一段黑暗的历史,当中有些现已失效的土地所有权条款,过去一度用作防止土地出售或租予亚裔和非洲裔人士,例如华裔、日裔和印裔。当然,今天这些含种族歧视性质的土地所有权条款,已经不可能使用。
一些早期移民卑诗省的人,不仅要面对在加国安顿的难题,以及为了餬口而日夕张罗,甚至面对具种族主义色彩的政策,可说举步维艰。举例说,卑诗华裔和印裔加人在早期并无权拥有物业,而且直至1947年二战结束後、加国人看到华裔战时热烈参军,才改变政策让华人也拥有投票权。
在温哥华、西温和维多利亚,早期就有人试图利用限制土地转让的契约条款,把少数族裔拒於购买土地门外。
大温地产经纪哈米尔(Wayne Hammil)最近把温哥华一幢房屋出售时,意外地发现可追溯至1928年的限制土地所有权契约,当中一项条款提及不能出售物业予某些少数族裔。
华人多热衷购加国楼房
而最为讽刺的是,现在很多对本地房市青睐有加的买家,恰恰是来自中国的消费者。
卑诗公证人公会(Society of Notaries Public of British Columbia)指,现行《土地所有权法》第222节,已令上述具歧视色彩的房产买卖契约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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