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的德文原文是“Ein Gespenst geht um in Europa-das Gespenst desKommunismus.”《新德漢詞典》對Gespenst的釋義為:鬼怪;幽魂,亡靈;幻象;幽靈(表示恐怖和危險)。德文杜登詞典(1999年版的十卷本)對Gespenst釋義是:“引起恐懼的鬼魂之物[以人的形態出現]”。另外還有由Gespenst引申出來的其它兩個詞,Gespensterstude(幽靈時間):“午夜和一點之間的時間。”Gespensterschiff(幽靈船):“傳說中載著死人漂浮在海上的船只。”
當時認為焚燒國旗無罪的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寫道:國旗就是這樣一個表現美國人共同的理念——法律、和平以及人類精神中所包括的自由信念——的標志。但今天的這個案件卻迫使我們認識到堅持這些信念所要付出的代價。一個心酸但又基本的事實是,國旗保護那些蔑視她的人(theflag protects those who hold it in contempt)。
而當時的首席大法官倫奎斯特則認為,這種行為應該判有罪:他說:一頁歷史勝過一大堆邏輯(a page of history is worthavolume oflogic),國旗使用超過200年,對美國來說具有格外崇高的地位,不再是在言論市場上競逐的思想或者觀點,因而足以據此處罰被告人。建立人民對國旗特殊感情的不是政府,而是超過200年的美國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