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原判没给他定罪,法官理由是他还没有明显偏离谨慎驾驶者的标准,法官是基于以下三个判断:
一是他一路都没有超速直到42街,只是在42街到41街路口之间的有短暂的几秒超速。
二是他在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对证人说“it’s a green light”,法官凭他这句话认定他观察到医生,只是没想到医生会转。法官从而觉得他不是不留意他人安全。
三是法官觉得当时路面交通量很轻。
法官这些判断,我觉得都是上诉中可以挑战和质疑的。
对第二点,我觉得也是法官有bias的主观判断。事故后任何一方都会尽可能说对自己有利的话。他说那是绿灯,并不一定代表他看到了医生,只是没想到医生会拐。否则他会说“I thought he wouldn’t turn “。当然,他没这么说也不代表他没留意观察到医生的车,但法官至少应该leave it in doubt,而不应该认定他出事前留意观察并看到了医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