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代表制(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PR),是
议会选举中分配议席的主要两种方法之一,另一则是
多数制。
概要[编辑]
比例代表制以每一参选组别所得选票占全部的百分比分配议席,反映社会多元不同意见。简单而言,如有30%的选民投票予某一政党,那该政党就能在议会上嬴取大约30%的席位。此一方法最早出现于
瑞士,并于
欧洲大陆发扬光大。比例代表制的投票机制可分为两种︰
名单比例代表制和
可转移单票制。而席次分配分面则可分为两类:
最大余额法及
最高均数法(如
汉狄法)。
一般认为,比例代表制有利小党发展而且比较客观反映各政治组织的实力,但同时容易滋生激进政党。因此不少国家议会各设政党得票门槛,如
德国联邦议院及联邦州议会选举采取了得票比例5%的政党门槛限制。
而在
法国第三共和及第四共和时期,由于
法国国民议会为确保共和派的政党保持议会多数,避免总统专权导致
保王党复辟,总统只是拥有象征权力,宪法保证国民议会的专制,政党众多,造成政府不稳定,内阁更替频繁;因此
戴高乐总统1958年再次主政并在第五共和成立后,便催生出“
半总统制”(相关名词包括
双首长制、
混合制等),地方议会、国民议会及总统选举改采
两轮投票制,并加强总统的权力,总理向总统负责,总统有权解散国民议会。
经济学的研究发现比例代表制的政府开支比
单一选区制的政府要大,税收要高。而且比较容易成为
福利国家。主要原因是执政联盟内各政党之间需要为自己所代表的相应
利益团体争取更多的开支,而
纳税人则没有办法
问责执政联盟内的任何一个成员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