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講講我經歷的鄰裡事件。 今天得到了政府develoment project supervisor的確認郵件,他說鄰居被CITY BP部分批准的DIVREWAY涉嫌違規審批,並感謝 "THANKS YOU FOR RAISING THESE WITH THE SICTY". 心情無法言表,如果你能想象下我在過去的6個月去了市政府不下10次,找到了相關聯系人不下10人。 受到的前台的欺負和傲慢的對待,今天看來都是值得的。
事情的大概經過是早在半年前鄰居開始施工建房,在印度人高興之余告訴我他准備建自己的DIVEWAY,我們中國人心很善良一半不想惹事情,鄰居和我的PROPERTY LINE並沒做任何圍欄,主要是考慮施工即便做了以後估計也會弄壞,沒有圍欄也許他們施工會方便,但是為了安全起見我邊上有租戶的,我請求他是否能租用一個臨時的圍欄保障人員安全,被他拒絕了。其實這也無妨我也沒在說什麼麼。後來從我的建商哪裡得知,印度人要建的DIVEWAY按照政府當時CD ZONING的規劃是不允許的,只可以是景觀或者綠地。就在幾個星期前,印度鄰居和我說要在我們大樹邊界的地方不到2米要挖溝修路,我一下子就著急了,我的樹直徑1米多,高度30多米,可想樹根有多大,這個是嚴重違規的。 情急之下找了TITLE又在政府的公開的文件,又開始政府上訪之路。半年前去問過政府人員,問了LAND USE, BP, 工程師,當時他們打開地圖說這個地沒有easement可以修路的。這准備帶了當時劃分地塊的時候的文件,以及一個當時規劃公司做的圖紙。一個政府白人老太太,說你這個沒有政府公章,沒有簽名不行的。後續我又問了很多人都說不行。我從周一就開始去詢問到了周三,從每個人嘴裡都能得到一點資料,拼籌起來周三的時候我得到了大部分的證據。主要還是歸功於一個原住民女士的支持,我講我了鄰居的事情,她很氣憤,幫我調出來了他們的審批圖紙,而這個圖紙鄰居當時說要給我看,但後來又改主意說不能看了。上面明確顯示了應該綠化的地方雖然屬於他們沒有EASEMENT但是有covenants。這個事情不是專業的人很難發現,鄰居的兒子是在政府裡上班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懂得這些文件,或者規劃審批的人是否知道這些,再則加上他們態度強硬的要修路潛在危害到了我的樹,那麼如果樹木死掉砍樹費用要2000,按照一棵樹要賠幾顆規定中的小樹REPACEMENT,這樣我會被無辜牽連,當我和鄰居討論的時候,他說他是百分之百正確的,讓我自己顧律師把。當我看到圖紙的時候,我很理解我鄰居,畢竟他是合法的取得了政府的BP批復。所以這個問題就成了我和政府間的問題了,我不再追問鄰居,因為對話出於僵局了。 從現在回頭分析鄰居的心裡路程,他一直想要建自己的行車道,規劃裡要求共享鄰居的EASEMENT,和現在的情況一樣,他不甘心自己買了一塊為啥不能使用,有可能再找設計師的時候就要求了這個主意。但是設計師也應該讀完政府的文件要求後才能做設計,比如這裡讓多少,哪裡退多少,哪裡可以建都是很詳細的規定,好了奇葩的事情發生了,設計師這關過了,政府建築審批部門也通過了取得了BP。但是這是違反政府的當時的文件RESTRICTIVE COVENANTS有4個要求的。 另外還有一個要求是再行車道的路邊材料有詳細的規定it has established specific material requirements (ONLY exposed aggregate, broom finish or brushed concrete, pavers or stamped concrete) for driveways. However, my neighbor's site plan shows part of the driveway will be built with gravel. 我的鄰居居然要用碎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