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拥有一处以上的物业。如何处置自住以外的物业,有时还真有点费思量。
撇开少数可以任由物业长期空置的朋友不说,大多数业主都是希望能将自住以外的物业尽早出租出去的。有些房东选择自己打理出租事宜,有些房东选择专业物业公司或经理全权代理。
房东是否适合自己出租物业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是否有足够时间。出租物业是件可简可繁的事,如果从简,就会有隐患;如果从繁(规范操作),就必须历经登广告--听电话--看房子--信用调查--签合同--收租金--验收房屋--维修房屋--应对纠纷等系列步骤。经过接听次N电话,约时间看过N次房(其中可能还有让您干等候不出场的主),终于来了一位要租房的客。之后,签合同,验房,收租,维修,等等,还有一箩筐需要耗费时间的项目。
第 二是否拥有耐性。上述工作步骤不仅耗费时间,更是考验耐性。比如有些租客不厌其烦地和您讨价还价,显得很有诚意,但老拿东家西家的租金来压您的,您如何处置?如果一个两个星期没听到几个求租电话,或没人要来看房,或更长时间租不出去,您如何感受?
第三是否近距离。如果您自己住在列支文或温哥华,在高贵林中心拥有一栋独立屋或一套公寓。您在租房事宜上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比起您自己住在高贵林中心的要多几倍。
如果您具备上述时间空间耐性等优势,恭喜您,您可以自己当一位好房东。否则,最好还是请有专业物业公司或经理全权代理。腾出上述时间和精力去做对您回报更高的事情,也给物业公司或代理一些小钱赚赚,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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