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有一個白人女人47歲左右吧,來看我樓下的一房一廳,立即說要租,說第二天一早七點來交房租,因為我們在網上登的廣告是想找一個有工作的人住,一個人簡單,沒那麼多事,結果她一來,就說,她沒有朋友,沒有party,一周工作七天,會按時交房租,等等,說第二天一早七點來交房租和押金,我先生同意了。第二天八點多吧,她來交了房租和押金,問她什麼時候搬進來,她說越快越好,並且簽了份month by month 的合同,合同上說是一個人住,朋友不能留宿,不能有party,等。
因為房間還有些沒弄幹淨,我們就等她走了後,又進去繼續搞衛生,沒多長時間,她就搬東西進來了,看到我先生在裡面很吃驚,我先生解釋說還有些沒搞幹淨,在搞下衛生。她也就沒說什麼。
沒過幾天,她開始往裡面搬東西了,結果,這些天,根本沒看到她有正常的工作,每天在家,而且還不止一個人,晚上十一點多還聽到有男人和她說話的聲音,早上八點也聽到有說話的聲音。
今早,我讓先生去敲門問,到底是幾個人住裡面,她說就她一個人,有時候她女兒,兒子來住住,我先生說,你跟我的合同裡寫的只是一個人住,你不能違犯條列,當初你說沒有朋友沒有party,她說,我們讓她跟她簽的那份合同是違法的,沒有法律效應的,我不能讓她簽這個份合同,還說,我們的房間裡的電線露在外面,也是不合法的,她要去告我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