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例如:非洲黑人,美国黑人, 黑命贵,你们为什么在搞政治,搞分裂,搞群众运动的时候他们就要求自己生命得到尊重?把“Black Live Matter”作为分裂与破坏社会秩序的手段与口号,借口呢?既然“BlackLive Matter”,就应该成为你们自己的行为准则,尊重其他人的生命(无论肤色,族群)? 尊重其他人产权与财产? 你们有这些意识吗?没有!如果有?为什么在津巴布韦,南非的白人(成千上万的南非白人“布尔人被屠杀”呢?其他人种的命在那里呢?在美国的底特律,巴尔的摩,芝加哥,纽约黑人区?人的命贵了吗?没有!(这些城市和地区天天都有枪战,抢劫,他人的生命与财产被践踏,被威胁,被恐骇)?!这些意识难道你们不应该从你们家庭父母从小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代代相传,融化在血液中,刻基因里,落实到行动上吗,成为意识,成为本能,成为潜意识,你们带头实践,以身作则如何?如果是这样你们各个都能够以身作则?“Black Live Matter”也就自然而然了,不需要喊口号,满大街涂鸦!恶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