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千裡尋夫,
找到的卻是“小三”,
不料對方跳樓身亡。
死者父母將原配訴至法院,
稱是她的辱罵刺激了他們的女兒。
少女之死,誰之過?
近日,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千裡尋夫,“小三”跳樓
1991年出生的顧佳比丈夫李尋(當事人均為化名)大6歲,二人育有一子,一家人本來和睦美滿。但丈夫的一次外出工作經歷,改變了這一切。
李尋稱,2020年5月,他在江蘇工作時,認識了18歲的阿歡。6月,二人就確定了情侶關系。
丈夫的這段婚外戀,讓顧佳難以接受,但她依舊希望丈夫能浪子回頭。可李尋依舊“叛逆”,開始逃避,2020年10月上旬,他和阿歡一同在廣東東莞,在一間公寓租了房,開始了同居生活。
為了挽回這段婚姻,10月,顧佳和婆婆一起,千裡迢迢從河南來到東莞尋找李尋。她說,婆媳倆幾經周折,才找到阿歡與李尋同居的地方。10月16日晚,她見到了阿歡,但並沒見到丈夫。
“我的兒子和你在一塊嗎?如果在一塊的話就叫我兒子回來,我就把兒子帶走,和你就沒有關系了。”顧佳的婆婆向阿歡發問。
就在這天晚上,阿歡在租住的房屋8樓樓頂跳樓身亡。這也讓顧佳被告上了法庭。阿歡父母認為,是顧佳的原因,他們的女兒才選擇跳樓。其父母向顧佳索賠109萬余元,李尋作為丈夫也被起訴,被要求承擔這筆“共同債務”。
死者父母:
她不斷謾罵刺激,導致悲劇
事發當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阿歡的父母為何將矛頭直指顧佳?
據阿歡的父母稱,事發當晚,顧佳帶人在阿歡的住處圍堵她,期間還粗口謾罵阿歡。“期間有人報警,民警已經在現場,但顧佳仍然一直辱罵阿歡,言語犀利粗俗,不堪入耳。”其父母稱,顧佳咄咄逼人的態度,使得阿歡精神極為緊張,為了躲避顧佳的辱罵,阿歡尋找了機會跑上樓。
“但顧佳一直對其緊追不舍,一路追到八樓(樓頂)。”其父母稱,此時,阿歡已經站在牆邊的圍欄上,由於顧佳的謾罵,阿歡情緒十分激動,精神狀態已經處於崩潰的邊緣。盡管民警多次阻攔顧佳,並警告其不要刺激阿歡,但顧佳仍然辱罵阿歡。
“最後,阿歡在顧佳的辱罵中精神奔潰,直接從八樓跳下,後經醫院醫生搶救無效死亡。”其父母一方稱,阿歡年僅18歲,正值青春年華,其心理和心智也僅能稱為心理學上的“剛成年”。顧佳一路緊追不舍的辱罵和言語的刺激壓破阿歡最後一道心理防線,系導致其跳樓死亡的主要原因。
原配:
好言相勸,她卻我行我素
在顧佳的口中,卻並非如此。她稱,自己本是和睦幸福之家,自從李尋與阿歡發生婚外情,李尋拋妻棄子與阿歡非法同居。自己多次對阿歡好言相勸,讓她放棄李尋,阿歡卻我行我素,置若罔聞。
無奈之下,2020年9月,顧佳帶著婆婆來到東莞,將李尋帶回河南。“阿歡此時本應心存愧疚,真誠悔過,但她卻不思悔改,為了自己快樂,不惜拆散他人家庭,又追到河南,將李尋騙走,重新帶回東莞。”顧佳說,阿歡為了阻止她再次找到李尋,以其堂哥的身份信息登記租房,非法同居。“阿歡的堂哥不僅不規勸阿歡,反而助紂為虐,向阿歡提供身份證。”
同年10月,她和婆婆一起再次來到東莞。“此時的阿歡如果能良心發現,就此罷手,本案就不會發生。”顧佳稱,阿歡仍執迷不悟,反而與其哥密謀將李尋帶走躲避。“我當時認為是阿歡不肯讓我老公出來,就報警了,要求警察到場處理”。
她說,阿歡回到租住房收拾行李時,發現民警已經到達現場,自覺無顏面對,在自己沒被發現時一個人爬上八樓樓頂,坐在樓的邊沿上面,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顧佳辯稱,自始至終,她都沒有任何辱罵阿歡的行為。
證人:
聽到原配說“你跳下去啊”
據公寓房東稱,在樓頂時,當時現場有顧佳和其婆婆、公安人員、阿歡堂哥,“阿歡說不要靠近她,靠近她就跳下去”,現場的人都不敢靠近,後來阿歡還是跳下去了。
“你跳下去啊,我自殺的時候都沒有人看,你自殺的時候還有人知道。”阿歡堂哥在接受詢問時稱,顧佳說過這樣的話。
民警曾詢問顧佳,有無話語刺激阿歡,顧佳曾說“如果我跟我老公離婚了,你跟我老公想怎樣就怎樣”。
李尋承認,在這次之前顧佳也找過阿歡一次,說了一些難聽的話,但並沒做過過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