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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中国的传统节日,为什么如此单一化,都强调“阖家团圆”呢?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
两千年前的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争鸣时代,孟子和墨子同样主张人应该爱他人,但对于应该怎样去爱,他们有争论。
墨子所主张的,是“兼爱”,他主张“爱无差等”,即人应该像爱自己的家人一样爱自己的邻人,再像爱自己的邻人一样爱世界上的所有人。
所谓“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
这个理论其实特别像基督教中“彼此相爱”的那种教诲,但它在中国,最终被另一种思路所打败了。
与墨子针锋相对的,是孟子。他打出的是儒家“仁爱”的旗号,主张“爱有差等”。
孟子更令中国人信服的论证:人和人之间就是亲疏有别的,我们肯定会爱父母胜于爱兄弟,爱兄弟胜于爱远亲,爱远亲胜于爱邻人……
这套思想,在当时的儒法辩论中,最终战胜了墨家的兼爱,成为了中国传统社会后来用以构建社会组织体系的主流理论。
我们抛弃了“爱无差等”而选择了“爱有差等”,在当时看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传统农业社会立足的劳动组织,就是农村宗法社会。而农业协作,一般就是基于亲戚血缘关系展开的。
你过年期间走亲戚访问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二伯、五叔、七舅姥爷什么的,他们很可能在来年农忙的时候帮你一起收拾庄稼。所以在节日里去走走亲戚、联络一下感情是非常必要的,这几乎就相当于现代公司里的“团建”。
与此同时,古代大一统帝国也要利用这套“爱有差等”来构建其合法性,帝王们要求臣民们像爱父亲一样爱君主,像爱家一样爱国。这些叙事,都是从儒家的“仁爱”观中生发出来的思想。
与中国相比,西方最终在宗教、商业文化等背景的助力下,选择的却是“兼爱”。
相比于儒家,基督教推崇的那种“普世之爱”很类似于墨子的“兼爱”思想,它确实不能在传统农业生产中提供协作加成,也无法为大一统君主提供“爱君如爱父”的合法性。
但它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它提供了宗族社会被拆散之后重新组织的合法性。
这一点美国这样的新大陆国家体现特别明显。美国最早的殖民者们,很多都是只身逃难到此,再怎么拖家带口也不可能把整个宗族搬过来,但由于基督教所倡导的爱是“兼爱”式的,他们到了新大陆后“每逢佳节”,就不用做“倍思亲”的愁苦,直接去教堂就可以了,只要还有同教信仰者,自有人与他们同乐。
“兼爱”的模式,天然的更适合工商业文明展开,因为工商业协作的对象大多是陌生人,这一模式,更有利于他们建立互信。
而这种趋势,也促使了圣诞节这样节日随着现代工商业文明的勃兴,进一步强化其社会属性。最迟到1843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圣诞颂歌》的时代,西方的节日已经开始做配适于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型。
至今经过近200年的转型和磨合,它们已经高度的融入了现代社会中,相比于我们“亲亲尊尊”的传统节日,更适于“弱关系”、平等人群之间交际和表达善意。
最典型的例子,前不久,哈工大的“感恩节事件”,宿管阿姨因为自费送了学生们一盒费列罗巧克力而被一个学生威胁举报其“过洋节”。
这个事情发生后,很多舆论都说这个学生上纲上线、不知好歹,说的很对。
但还有一个问题,我们疏于讨论了——这位阿姨显然没有“传播崇洋媚外思想”的动机,那她为什么要选择感恩节这个她自己也并不熟的节日,向学生表达善意呢?
很显然,是感恩节这个节日的名字和它所包含的理念,让这个阿姨感到了这是一次融洽与同学之间那种“弱关系”的机会。
如果你一定要让阿姨在传统节日给同学送温暖,不是不可以,但由于传统节日自带的那种“家族感”,阿姨这样送,很容易就被理解成想跟同学们建立一种“类亲属关系”,双方都会觉得很别扭。
类似的情况的,其实在我们的社会中随处可以见到,越是在大城市,年轻社群的交往中,我们越能感觉到,融洽非亲属之间的关系,“洋节”要比“土节”给人感觉自然的多。
你在圣诞节送人个礼物,大家都觉得很自然。
你等清明节再送,大家会都觉得你是神经病。
这不是崇洋媚外,这就是各自节日自带的文化属性使然。
我们不得不承认,像感恩节、圣诞节,这种西洋节日帮人更好处理“非亲属关系”。这是我们的传统节日,至少目前是没法供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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