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BC省公用事業委員會(BC Utilities Commission)發現,大溫消費者每升汽油居然無端被多收13分,每年一共要多收5億元!
報告提到,過去4年裡,BC省汽油批發價格和加拿大其他地區產生了約每升20分的差異,其中的7分可以找到合理解釋。
但排除通貨膨脹、匯率、原油成本較高、橫山管道限制、零售商成本較高以及BC低碳燃料標准成本增加等因素後,BC南部地區汽油還是高出13分,BC北部高出6分,都無法獲得解釋。
BC公用事業委員會主席莫頓(David Morton)表示:“大溫哥華地區的汽油價格每公升多13分,其差異不能用經濟理論來解釋,也不能用已知因素來說明。”
報告中提到,BC省批發汽油價格“沒有真正的競爭環境”,市場集中度高,進入門檻很高,零售價格只能由5個煉油商來控制。
這個結果讓汽油零售、分銷和生產公司紛紛表示:冤枉啊!委員會的報告中根本沒有考慮稅收、監管和其他成本啊……
這份報告將這13分描述為“無法解釋的”收費。
專家組的三名委員也承認,由於NDP省府對調查提出了100天的期限,所以汽油價格中可能還有其他因素沒有考慮。
因此,專家組建議擴大其工作范圍,“為調查的參與者提供一個提交其他證據的機會。”
省議會立即批准了該請求,小組開始接受提交證據,直到10月10日。
給汽油公司們一個伸冤的機會,他們還真的就不遺余力地給自己“洗白”。
專家組指出,大溫哥華和西雅圖之間的汽油批發價差了13分,並表示:“生產和交付產品的成本不同,並不能完全解釋這一點。”
但是本拿比煉油廠的所有者——帕克蘭德燃料公司(Parkland Fuel)表示,專家組將西雅圖的現貨價格(spot prices)與溫哥華的整體批發價格(broader wholesale prices)相提並論,從而犯了錯誤。
“現貨價格代表的是大宗批量交易的價格,通常為5000桶(21萬加侖)至50000桶(210萬加侖),” 帕克蘭德表示。溫哥華的采購可能是小批量的,例如8000加侖的卡車裝載量。
帕克蘭德說:“僅交易規模的差異就可能導致價格差異。”更不用說溫哥華比西雅圖多出來的存儲和分配成本。
“委員會的報告,根本是在假設產品不花錢就能進入溫哥華的分銷系統,還能免費處理。溫哥華的批發商如果不加價,根本無法支持運營。”
帝國石油公司(Imperial Oil)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專家組似乎沒有考慮到進口商的任何利潤,感覺他們是認為,汽油零售商就應該完全不賺錢,免費幫大家運油。”
就連房地產業,也要為油價高企“背鍋”。
“土地的機會成本是確定零售價格的重要因素,”帕克蘭德認為。“如果零售價格不能獲得足夠的收益,那麼零售加油站的所有者很可能會出售該土地。”
這樣的情況已經出現了,溫哥華市中心的加油站一家一家地被賣掉,畢竟寸土寸金,加油站的利潤,遠不如地產開發的利潤更有誘惑力。
所以這個邏輯是,如果油價夠高,至少還有人願意經營加油站,否則可能連加油站都要沒有了。
加拿大綜合能源公司森科能源(Suncor Energy)也提交了證據,其在大溫哥華、溫哥華島、BC北部和內陸都有港口碼頭。
該公司引用Burrard碼頭的數據說:“稅收、租賃、房地產和土地的機會成本都在增加。”
“從2014年到2019年,物業稅增加了49%。同期,森科與溫哥華港租賃相關的費用增加了152%。”
森科還向專家組質疑了BC省的制造成本——低碳燃料成本。專家組估計,研究期間(2015年至2019年),每升汽油的成本為4分。
森科提交的文件說:“根據森科的經驗,2015年至2019年間,為了滿足低碳的規定,成本已大幅增加,每公升成本可能高達7分,大大高於專家組的估計費用。”
委員會建議省府應該鼓勵提高該省的煉油能力,但承認這是一個大挑戰,因為建設煉油廠的成本很高。
另一種選擇是采取監管措施,無論是對訂價還是供應鏈都監控,但這肯定會被行業人士反對。
加拿大另類政策中心高級經濟學家李馬克(Marc ee)說,“如果你回顧3年前,2016年4月溫哥華的汽油價格為每公升1.15元,而我們現在每公升1.70元。增加55分的情況下,只有6分來自增加的稅,其他都是非稅收因素,其中包括原油價格升高了,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煉油廠加價幅度更大,零售商也從中牟利不少。”
去年5月,汽油價格一度達到每公升1.6元時,當時Kent Group硏究公司的數據顯示,BC省的汽油批發價格是92.2分,但在阿省卡爾加裡卻只要81.6分。
以汽油批發價格與原油價格相比後的“提煉利潤率”計算,我們可以發現溫哥華比卡爾加裡要多付出20%的金額。而溫哥華的零售利潤率又再比卡爾加裡的利潤率高20%以上。
同樣一桶汽油,住在大溫地區的居民被販賣石油的廠商層層剝削。
加拿大燃油協會獨立經濟學家Robyn Allan表示:“石油公司是在掠奪大溫民眾。沒有任何市場原因可以解釋為什麼,它們就是多賺了一些利潤。”
根據調查的職權范圍,公用事業委員會有權強迫石油公司解釋價格,但幾家主要生產商拒絕分享有關煉油和零售利潤的信息,稱其涉及“敏感性的競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