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高铁女教师不该被免职,中国社会完全没有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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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 雅妮时间: 2018-1-12 00:48

首先,她拦住车门不下车是她的个人行为,作为执法乘警,你可以执法。你不执法,导致后果是你乘警的责任。如果执法得当,她的行为导致不可能导致任何严重后果。

她作为教师,是不是应该因此事免职,也要由教师法、劳动合同法来处理,不能人为决定。也不能由舆论决定。

这一点我觉得西方社会非常完善合理。一是一 二是二,不混为一谈。这个女老师如果在加拿大或者美国,是不可能被免职开除的。

#2: 作者: 虹猫时间: 2018-1-12 00:53

什么是法律精神

#3: 作者: 雅妮时间: 2018-1-12 00:59

按照女老师的说法,高铁方面完全是不讲规则又不讲人性。首先,既然过了时间,为什么给这母女俩不检票就放行了?而却拦下有票的老公?如果当时就按规定不放行,那就没后面的事了。如果说老公真是晚到了,那么既然放了母女进去,列车还没开,为什么不放老公进去?这是不人性化的表现。难道是歧视男人吗?女的可以不验票就让进,男的不行?再后来,既然要开车了,那就要坚决关门发车,不能不作为。

#4: 作者: 雅妮时间: 2018-1-12 01:01

虹猫 写道:
什么是法律精神


法治精神,我觉得就是依法办事、以规则办事。

#5: 作者: 本拿比经略时间: 2018-1-12 01:02

楼主继“群交不是淫乱”后又出来卖萌了。

如果教师法里规定:做教师的要为人师表,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端正作风,你怎么讲?lol

#6: 作者: 雅妮时间: 2018-1-12 01:15

本拿比经略 写道:
楼主继“群交不是淫乱”后又出来卖萌了。

如果教师法里规定:做教师的要为人师表,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端正作风,你怎么讲?lol


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法规定,已有资格的教师,只有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时,才能被取消教师资格。
何为为人师表?古时三从四德怎么样?女教师不三从四德是不是就不算为人师表?但当时的新女性却有很多成为教师的典范。
还是那句话,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这是教育的根本。
这女老师行为有过激,但也同时在争取自己的权益,并无大碍。

#7: 作者: 三叔时间: 2018-1-12 01:19

本拿比经略 写道:
楼主继“群交不是淫乱”后又出来卖萌了。

如果教师法里规定:做教师的要为人师表,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端正作风,你怎么讲?lol




群交不是淫乱这是一种观点, 观点和信仰一样是没法证伪的。
俺认为群交不是淫乱在远古时代是对的。
你看古希腊的神话里面性关系多混乱, 但人们还是津津乐道。

现代人认为群交是淫乱,
窃以为是人们被人为的桎梏限制了他们的想象。
当然还有对传染病的恐惧。

顺便说一句, 俺的逻辑是混乱的,
上面的话请千万别当真。

#8: 作者: Mitto时间: 2018-1-12 01:24

一个血统纯正 (先后毕业于史丹福大学及杜克大学医学院,25岁获得医界著名霍华德休斯研究奖学 Howard Hughes Medical Research Fellowship)的医生因为在网上公开表示反对白人至上, 被工作的医院给开了, 他以後大概都不会有好医院会雇他了

www.wenxuecity.com/new...87669.html

这个女老师如果在美国一定也会立马被开, 在加拿大会回家休息留职 "不停薪", 因为有至高无上的工会

雅妮 写道:
首先,她拦住车门不下车是她的个人行为,作为执法乘警,你可以执法。你不执法,导致后果是你乘警的责任。如果执法得当,她的行为导致不可能导致任何严重后果。
她作为教师,是不是应该因此事免职,也要由教师法、劳动合同法来处理,不能人为决定。也不能由舆论决定。
这一点我觉得西方社会非常完善合理。一是一 二是二,不混为一谈。这个女老师如果在加拿大或者美国,是不可能被免职开除的。

#9: 作者: 三叔时间: 2018-1-12 01:27

Mitto 写道:
一个血统纯正 (先后毕业于史丹福大学及杜克大学医学院,25岁获得医界著名霍华德休斯研究奖学 Howard Hughes Medical Research Fellowship)的医生因为在网上公开表示反对白人至上, 被工作的医院给开了, 他以後大概都不会有好医院会雇他了

www.wenxuecity.com/new...87669.html

这个女老师如果在美国一定也会立马被开, 在加拿大会回家休息留职 "不停薪", 因为有至高无上的工会

雅妮 写道:
首先,她拦住车门不下车是她的个人行为,作为执法乘警,你可以执法。你不执法,导致后果是你乘警的责任。如果执法得当,她的行为导致不可能导致任何严重后果。
她作为教师,是不是应该因此事免职,也要由教师法、劳动合同法来处理,不能人为决定。也不能由舆论决定。
这一点我觉得西方社会非常完善合理。一是一 二是二,不混为一谈。这个女老师如果在加拿大或者美国,是不可能被免职开除的。





只要有人的地方, 啃腚会有混乱。

AI 以后一定会统治地球。

#10: 作者: 糖醋排骨时间: 2018-1-12 01:30

点1
  停职检查是否适当?
  成都商报记者:有人认为罗老师教学没过错,停职处理是 “不相关”的处罚。停职检查,是否适当?
  王成栋(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大家的认识可能存在误区。停职检查并非行政处罚,也不是法律上的制裁行为,而只是内部的调查措施。降级、撤职等才是行政处罚。另外,停职检查也可以看成是事发后教育局采取的应急措施,由于罗老师的行为对他本人、学校、当地确实产生了负面影响,教育局采取应急措施,让其在系统内部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做法并无不当。目前停职检查不是最终结果,教育局后续应该还会对其做出制裁行为。因为停职检查不是对她的违法行为的最终评价,而是对她进行最终评价之前的调查程序。
  焦点2
  程序上是否合法?
  成都商报记者:在公安机关的最终处理意见出来之前,教育局令罗老师停职检查,程序上是否合法?
  王素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此事存在两个行政法律关系,第一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是违反了教育部门的内部管理,教育局对罗老师做出停职检查决定属于内部管理的手段。这两个行政法律关系是相对独立的,教育部门不用等公安机关给出最终处理意见之后再做处理,也不一定要参考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但停职必须要以内部的规章制度为依据,比如“教师不能做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之类的。
  成都商报记者:如果罗老师不服教育局停职检查的决定,她可以怎么做?
  王素珍:对于内部的行政法律关系,救济渠道非常狭窄。在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之前理应有一个听取罗老师意见的程序。罗老师如果不服该决定,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诉,但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因为这不是行政处罚,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内部人事管理行为不可诉。
  焦点3
  被罚2000元是否过轻?
  成都商报记者:罗老师因扒车门导致高铁晚点被罚款2000元依据是什么,理论上她本来还有可能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王成栋:对此事的处理,法律上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原则和责任法定原则。罗老师的做法违反了多部法规的多项规定。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实施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中包括“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及“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对于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罗老师的行为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公安部门最终认定其情节较重,理论上有可能面临5到10天的拘留。此外视频中可以看到,有执法人员在阻止罗老师的行为,但她却予以抵抗,而且还用脚踹门,可能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也规定了法律后果,情节较重的可处行政拘留。
  成都商报记者:能否根据法律上的“一事不再罚”原则认为不能对罗老师同时适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王成栋:可以同时适用,两者并不存在冲突。一般认为,对同个行为不能进行依据同样的法律规范进行两次处罚,但如果违法行为可以同时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完全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多重处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因此罗老师理论上完全有可能既受到行政拘留,又受到多重的罚款。
  焦点4
  她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成都商报记者:罗老师扒车门拦火车的做法是否如许多网友所言已经违反了刑法之规定,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王成栋:没达到犯罪的程度。罗老师的违法行为是可控的,而且被制止了,没有导致严重后果,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其行为没有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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