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netcool, 时间: 2017-4-04 13:13
住房可负担性税率: 2%
住房可负担性税: 房子政府估价 x 2%
减免条款:
1. 税务居民:住房可负担性税 减 个人所得税,如果为负或零,不用交
2. 税务居民:住房可负担性税 减 个人所得税,如果为正,则交差额
3. 出租收入报个人所得税,则可抵住房可负担性税
4. 房子为主要居所,且连续住满5年,则免住房可负担性税
5. 55岁或以上换主要居所,且满足以下条件 (妈的,英文原文是人话吗??),则免住房可负担性税
a. 过去5年每年在BC省住满6个月
b. 卖的主要居所已经住了超过10年
c. 买的新房是主要居所
简单解读:
1,2条,打击非税务居民,比如外国人炒房;本地工薪阶层无影响
3条,打击投机房地产并空置的,或者不报租金收入的; 对买了投资房并报出租收入税的无影响
4条, 主要是为了避免误伤长期居住(非炒房)且低收入的。但是这条同时豁免了国内捞钱,在这里住豪宅5年以上并报低收入的那批。目前看此问题无解。
总体是抑制投机,利好非炒房的想换房或第一次购房的工薪阶层
另:
NDP此提案遭到加西网广大网友气急败坏地批判,间接证明华人炒房受此提案影响的不少,哈哈
#2: 作者: damnff, 时间: 2017-4-04 13:58
扶不起的阿斗就是扶不起的阿斗
临门才来这一脚
#3: 作者: seaisland9, 时间: 2017-4-04 14:01
杀鸡取卵,挺NDP的是不是都是无房户
#4: 作者: GPS2000, 时间: 2017-4-04 14:10
居然打击的,并不是多次炒房,拥有多个房产的有钱人。
而是打击普通收入的家庭。特别是最近上船或准备上船的。
#5: 作者: chrisxiao, 时间: 2017-4-04 14:58
共产共妻得了
#6: 作者: 春去春回来, 时间: 2017-4-04 15:02
netcool 写道:
住房可负担性税率: 2%
住房可负担性税: 房子政府估价 x 2%
减免条款:
1. 税务居民:住房可负担性税 减 个人所得税,如果为负或零,不用交
2. 税务居民:住房可负担性税 减 个人所得税,如果为正,则交差额
3. 出租收入报个人所得税,则可抵住房可负担性税
4. 房子为主要居所,且连续住满5年,则免住房可负担性税
5. 55岁或以上换主要居所,且满足以下条件 (妈的,英文原文是人话吗??),则免住房可负担性税
a. 过去5年每年在BC省住满6个月
b. 卖的主要居所已经住了超过10年
c. 买的新房是主要居所
如果人家一直以来都是只有一套房子可是换过几次房,
这个十年就不合理吧?
人家还不如自己住一套然后炒好几套的。。。。。。
#7: 作者: treehouse, 时间: 2017-4-04 15:03
脑袋被驴踢了.
#8: 作者: 春去春回来, 时间: 2017-4-04 15:10
俺觉得在BC纳税从来没有过第二套房子的也应该豁免。。。。。。
换房交替不算第二套。。。。。。
#9: 作者: netcool, 时间: 2017-4-04 15:13
GPS2000 写道:
居然打击的,并不是多次炒房,拥有多个房产的有钱人。
而是打击普通收入的家庭。特别是最近上船或准备上船的。
同样的东西,为啥读出来大家的理解不同呢?
NDP 这提案,比15%外国人税杀伤力大多了。这提案对炒房族打击厉害。
普通移民家庭,老老实实打工挣钱交税的,根本不受影响,如果想升级房子,或者买第一个房,那这提案是重大利好呀。
#10: 作者: GPS2000, 时间: 2017-4-04 15:15
netcool 写道:
同样的东西,为啥读出来大家的理解不同呢?
NDP 这提案,比15%外国人税杀伤力大多了。这提案对炒房族打击厉害。
普通移民家庭,老老实实打工挣钱交税的,根本不受影响,如果想升级房子,或者买第一个房,那这提案是重大利好呀。
我没有看到他家的法案,有豁免普通移民家庭的情况,豁免的几条,都是考虑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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