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本坛第一毒舌, 时间: 2022-7-06 13:46
有自由派说:只要不伤害他人,自由就应该无限。
姑且不说这种想法有多幼稚,就单拿“伤害他人”来讲,堕胎不是“伤害他人”?
你只要回答一个问题:有一个婴儿在你面前,你会去杀死他吗?如果你说不会,那为何这个婴儿在母体肚子里的时候,你却支持去杀死他?难道隔了层肚皮,婴儿就不是婴儿了?
自由派还会说:没有成人型的不是婴儿。那就牵涉到对人这个概念的定义了。有人说有脑部才是人,也有人说有心脏才是人,还有更保守的人认为受精卵就是人的。堕胎,就是杀死一个人或者杀死一个即将成为人的生物体,人类不应该有这样的自由。因为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是有道德的,是不能对婴儿下毒手的!
自由派振振有词地说:我的身体我做主。真的吗?你生了肿瘤你可以自己做主去开刀割了它,因为肿瘤没有生命。但婴儿是有生命或者即将成为生命的,作为母体的责任就是养大他并生下来,这是每一个人类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你做不了主,因为还有另一个生命牵涉其中。有些特例比如怀孕有害于母体,可以堕胎,但那目的也是为了生命考虑。像那种身体没有病,仅仅因为什么自己没有准备好要孩子,就残酷地剥夺一个生命的,简直禽兽不如!你没准备好要孩子,为什么要去交配?动物交配就是为了产仔,而享受性的欢愉之余却不愿承担后果,你就是自私鬼!
自由是个好东西,但那也要看是什么自由。如果有强权不让你发声霸占你的财产,你应该去争取自由。但为了一己之私,罔顾人类几千年来形成的道德,搞出种种有违人伦的丑事,这种自由坚决不能有!
#2: 作者: 空山, 时间: 2022-7-06 13:57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说的也有道理。那强奸怀孕的小孩呢?也是个生命,必须生出来?
另外,你觉得手术结扎,服用避孕药,等等,是个人的自由么?
#3: 作者: 四季豆, 时间: 2022-7-06 13:59
一切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都是耍流氓
#4: 作者: bbsang2, 时间: 2022-7-06 14:01
四季豆 写道:
一切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都是耍流氓
@捅娄子 徐州强奸铁链女的是英雄?
#5: 作者: 本坛第一毒舌, 时间: 2022-7-06 14:07
空山 写道: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说的也有道理。那强奸怀孕的小孩呢?也是个生命,必须生出来?
另外,你觉得手术结扎,服用避孕药,等等,是个人的自由么?
被强奸的女性是受害者,但腹中的婴儿是无辜的。婴儿没有犯任何错误,为何就要被剥夺生命,就因为母体是在不情愿之下受精的?那婴儿就太无辜了。当然,婴儿出生以后,被强奸的女性如果不愿意抚养,可以交给国家。政府必须有这方面的政策。
至于避孕,因为没有伤害到已经存在的生命或者即将成为生命的生物体,所以应该算个人自由。
#6: 作者: 空山, 时间: 2022-7-06 14:15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被强奸的女性是受害者,但腹中的婴儿是无辜的。婴儿没有犯任何错误,为何就要被剥夺生命,就因为母体是在不情愿之下受精的?那婴儿就太无辜了。当然,婴儿出生以后,被强奸的女性如果不愿意抚养,可以交给国家。政府必须有这方面的政策。
至于避孕,因为没有伤害到已经存在的生命或者即将成为生命的生物体,所以应该算个人自由。
技术上来说,事后避孕药也有可能伤害了受精卵使之不能顺利着床吧。另外,让一个受害人怀孕好几个月生出强奸犯的孩子,我觉得这个过程很残忍。生孩子的过程本身还有一定危险(比如妊娠高血压,产后大出血等等,即使是以当今的美国的医疗条件,也还是可能致命),道德绑架别人生出强奸怀孕的孩子,冒昧的猜测,您是位男士?
#7: 作者: 空山, 时间: 2022-7-06 14:17
四季豆 写道:
一切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行为都是耍流氓
我觉得别的也就算了,最多也就是不想生孩子就不要发生性关系。
但是底线是强奸怀孕的应该允许被堕胎。
#8: 作者: pws07, 时间: 2022-7-06 14:22
空山 写道: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被强奸的女性是受害者,但腹中的婴儿是无辜的。婴儿没有犯任何错误,为何就要被剥夺生命,就因为母体是在不情愿之下受精的?那婴儿就太无辜了。当然,婴儿出生以后,被强奸的女性如果不愿意抚养,可以交给国家。政府必须有这方面的政策。
至于避孕,因为没有伤害到已经存在的生命或者即将成为生命的生物体,所以应该算个人自由。
技术上来说,事后避孕药也有可能伤害了受精卵使之不能顺利着床吧。另外,让一个受害人怀孕好几个月生出强奸犯的孩子,我觉得这个过程很残忍。生孩子的过程本身还有一定危险(比如妊娠高血压,产后大出血等等,即使是以当今的美国的医疗条件,也还是可能致命),道德绑架别人生出强奸怀孕的孩子,冒昧的猜测,您是位男士?
你不知道他就是阿牛?
#9: 作者: 四季豆, 时间: 2022-7-06 14:22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空山 写道: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说的也有道理。那强奸怀孕的小孩呢?也是个生命,必须生出来?
另外,你觉得手术结扎,服用避孕药,等等,是个人的自由么?
被强奸的女性是受害者,但腹中的婴儿是无辜的。婴儿没有犯任何错误,为何就要被剥夺生命,就因为母体是在不情愿之下受精的?那婴儿就太无辜了。当然,婴儿出生以后,被强奸的女性如果不愿意抚养,可以交给国家。政府必须有这方面的政策。
至于避孕,因为没有伤害到已经存在的生命或者即将成为生命的生物体,所以应该算个人自由。
精子和卵子在一定条件下就可以形成生命
#10: 作者: 捅娄子, 时间: 2022-7-06 14:23
讲大道理的 就是本那比🐮
output generated using printer-friendly topic mod, 所有的时间均为 美国太平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