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迪不是吳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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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生活北美論壇 -> 溫哥華不眠夜

#1: 作者: 坤朋時間: 2021-10-2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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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德為名殺人,是極不道德的行為
嫖娼,不是禍害粉絲,不是強奸幼女,何至於此?李雲迪有他該受的處罰,付出相應的代價,但是由此引發的種種丑態、滿滿的戾氣,又該誰負責呢?
以道德為名殺人,是極不道德的行為。這對社會風氣的敗壞,比嫖娼行為嚴重的多。
正常社會總有些灰色地帶,嫖娼就是一種。不正常的社會反而看上去很純潔,這種純潔的代價是世風苛烈、人人自危的荒蕪。而且,那種純潔也只是表面上的,男盜女娼的齷齪事一樣不少,只不過人人自顧不暇,就看不到了,看到了也要裝看不到。
名人當然應該更加道德自律,但是不等於普通人就不要。藝人失德有輕有重,難免受到輿論的道德評判。但是,評判者也要有道德的自律。到底是“嫉惡如仇”,還是借題發揮的宣泄惡意,需要評論者的道德自律去分辨和約束。
在娛樂圈最近的一系列事件中,輿論場的道德自律不斷在滑坡。不分輕重、不問情實,一概戾氣滿滿的喊打喊殺、置人於死地。
霍尊的社死,死於一場不愉快的情侶分手。基本事實都還沒搞清楚,人已經“社死”了。
宋冬野的社死,死於一場被舉報的演唱會。封殺期滿後的復出,卻成了算舊賬的再死一次。
這是講道德嗎?不分青紅皂白置人於死地,不是嫉惡如仇,而是獸性大發的傷害欲。在這些罪不至死、甚至連罪也談不上的社死事件,是大型群毆的現場。這種戾氣滿盈、不寬容、不理性的輿論氛圍,非常可怕。

#2: 作者: pws07時間: 2021-10-23 06:42

吳亦凡比較嚴重

#3: 作者: 坤朋時間: 2021-10-23 06:43

何至於置之於死地?
如果是“某大齡未婚男青年在北京朝陽區涉嫌嫖娼被拘留”,別說熱搜了,恐怕連個輿論場上的小浪花都算不上。把“大齡未婚男青年”換成了李雲迪,多了個名人身份,可以算是個娛樂新聞,但是再怎麼放大也就是個治安事件。
紛紛擾擾、沸沸揚揚,大有李雲迪不即刻社死不罷休的架勢?是什麼人神共憤的嚴重罪行,有什麼深仇大恨,要把人置之於死地而後快?

#4: 作者: 坤朋時間: 2021-10-23 06:48

歸根結底,藝人也罷,名人也罷,都是人。對待人,都要有同理心。該負責的要負責,但是該寬容的要寬容,可以原諒的要原諒。不寬容的社會不是純潔的,而是冰封千裡的荒蕪。
不要找不寬容的借口,道德潔癖會毀滅一切。李雲迪嫖娼,就要取消音樂家身份、就要作品下架、本人社死、消失在公眾的視野中,那麼民國老司機瞎子阿炳呢?在歡場奉旨填詞的柳永呢?有多段不潔曖昧情史的李商隱呢?傷風敗俗的柴可夫斯基呢?婚內出軌的居裡夫人呢?……
高度苛刻標准之下,教科書都沒法編,博物館至少要關掉一大半。B站抖音之流,更要全滅。還追什麼番、看什麼劇?能留三五部蒸餾水萃取過的戲看看就不錯了。

#5: 作者: 坤朋時間: 2021-10-23 06:55

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做錯了就要付出代價。但是,代價和責任要對等。法律有“罪刑相當原則”,重罪重判,輕罪輕判,這是基本常識。偷超市的和搶銀行的一樣判,起不到震懾和規范作用,制造更多的不公。分辨事件性質,給予不同的評價,是社會正常運轉的基本理性。理性沒了,人性也就沒了,只剩下獸性。

#6: 作者: bbsang2時間: 2021-10-23 07:07

其實就是找個借口封殺

#7: 作者: 四季豆時間: 2021-10-23 07:44

吳京醉駕怎麼不封殺?

#8: 作者: 坤朋時間: 2021-10-23 09:08

四季豆 寫道:
吳京醉駕怎麼不封殺?

什麼時候?這就是有把柄在了。
養肥了,都逃不掉

#9: 作者: smschat時間: 2021-10-23 10:01

李雲迪根本不算事

#10: 作者: KoolAid時間: 2021-10-23 10:10

李雲迪的事

如果發生在我家

我會比李雲迪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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