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熱評新聞, 時間: 2020-12-04 02:36
來源: 加西網
(加西網綜合)近日在溫哥華進行的法律訴訟糾紛引起了不少媒體的關注,原告與被告都是華人,但所涉及金額高達2億多人民幣($4500萬加元)引發了對大溫房市流入海外熱錢的思考。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原告Z自2015年到2018年期間,先後向在溫哥華定居的合伙人Y先生委托$4500萬加元,用以購買、開發和投資房地產。
其中涉及的房產包括溫哥華西區Oakridge區域41街與Alberta街的5套獨立屋;以及西溫、南素裡、本那比的獨立屋多套,另有列治文3號公路旁的多家庭共管物業等。
根據法庭文件,Z把Y當成是加拿大房地產開發事業的合伙人,但Y將Z所投的錢款購買房產並獲利之後,並沒有向Z分享收益,甚至Y一家人,包括妻子和女兒還把Z出資購買的房產直接侵占據為己有。
其中Oakridge區域的5套房產中,有3套被Y以$2500萬加元的價格在2017年出售,另外兩套則被Y的妻子和女兒實際控制中。
當Z於2018年辦理移民從中國來到溫哥華後,對整個合作起了疑心。
隨後Y消失不見。而Y的妻子和女兒則繼續居住在Z出資購買的位於西溫、可以俯瞰英吉利海灣的豪宅中。
2020年10月,Z委托律師向BC省最高法院起訴了Y,控訴其欺詐、違反信托責任、不當得利、欺詐性交易等罪名。
Z的代理律師表示,原告Z不接受媒體采訪、也不對正在進行中的訴訟案件發表任何評論。
但在此案中,對於原告Z的真實身份,媒體稱也很難確認,目前只有作為原告Z的英文名字。
此外,媒體指出,目前法院的訴訟文件中並沒有明確,Z是如何在3年的時間裡將$4500萬加元(約2.2億元人民幣)匯入加拿大。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這一行為是被限制和禁止的。
根據中國的規定,每人每年只能向海外匯出等值5萬美元的錢,但仍有很多有錢的中國公民通過各種渠道在全球各地購買房產。
根據BC省最高法院的規定,被告需要在35天之內做出回應。
ref:vancouversun.com
#2: 作者: 游客, 時間: 2020-12-04 08:40
大陸人的品行很差
#3: 作者: pws07, 時間: 2020-12-04 08:43
這些人太有錢
#4: 作者: pws07, 時間: 2020-12-04 08:44
這些錢怎賺的
#5: 作者: damnff, 時間: 2020-12-04 08:47
4500萬加元是怎麼弄出來的?
#6: 作者: 游客, 時間: 2020-12-04 09:36
哈哈哈,樓上的在開ribbit,ribbit,ribbit...party!
#7: 作者: 平行空間, 時間: 2020-12-04 09:49
damnff 寫道:
4500萬加元是怎麼弄出來的?
他是通過離岸公司搞的。
#8: 作者: wavelll, 時間: 2020-12-04 10:03
這些錢能弄進來也不是一般人啊
#9: 作者: Buswell牙牙, 時間: 2020-12-04 10:34
富豪意思意思
#10: 作者: damnff, 時間: 2020-12-04 11:00
平行空間 寫道:
他是通過離岸公司搞的。
所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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