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回音宝宝, 时间: 2019-7-30 00:48
1. 彻底撤回逃犯条例
2. 撤回612暴动定性
3. 必不追究反送中抗争者
4. 成立独立委员会,彻查警方滥权滥暴及元朗暴力事件
5. 全面落实双真普选
#2: 作者: 本呐比经略, 时间: 2019-7-30 09:03
偶觉得第5条最重要。。。
#3: 作者: Maxmia , 时间: 2019-7-30 09:10
第五条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大陆改制
#4: 作者: Maxmia , 时间: 2019-7-30 09:10
前面四条达成诉求也许可能
#5: 作者: 四季豆, 时间: 2019-7-30 09:40
第一条最简单,就是一句话。现在就是不肯说撤回这两个字。
第二条其实已经改口了,正式确认一下即可。
第三条俺不赞成,有暴力行为的还是该追究
第四条完全应该,而且和第三条关联,即既检控暴力示威者,也调查过度警方暴力。对参与元朗暴力的议员也应以煽惑罪控罪
第五条显然不现实,就算港府愿意,也不是一年半载能搞好的
#6: 作者: 平行空间, 时间: 2019-7-30 09:53
现在抗争的诉求聚焦在第四条,几乎是整个社会的声音,连政务司都出来为警察不当行为道歉,只有警察抵触,其实独立调查也可以还警察一个公道,为什么不支持?
#7: 作者: 被禁止的用户, 时间: 2019-7-30 10:07
感觉没有什么区别
#8: 作者: bbsang2, 时间: 2019-7-30 10:12
这五条做了就是分裂国家??
#9: 作者: 回音宝宝, 时间: 2019-7-30 11:36
bbsang2 写道:
这五条做了就是分裂国家??
是的, 这是中共的说法.
#10: 作者: rainfxl, 时间: 2019-7-30 16:24
bbsang2 写道:
这五条做了就是分裂国家??
不算吧,只要中国军队驻扎在那里,就是中国的领土。不过就是把香港当作中国一个独立的自治省来对待,让其香港人自己选总督而已,算不上分裂国家,最多算分裂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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