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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溫天車站搶劫手機 一少年被控罪 | 溫哥華財稅中心


大溫天車站搶劫手機 一少年被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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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綜合)大溫交通警察MVTP表示,一名青少年涉嫌一年內在本拿比天車站發生的多起手機搶劫案,被指控犯有四項搶劫罪。



(MVTP)


警方於昨天周四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這名因《青少年刑事司法法》而無法透露姓名的青少年已被釋放,並計劃於 4 月 22 日出庭。

MVTP 沒有具體說明搶劫發生的時間,僅表示搶劫發生的時間跨度為一年。

警方稱每一起事件中,受害者都會發布“新款 iPhone”待售廣告,並有潛在買家聯系。警方稱,應所謂買家的要求,受害者同意在本拿比的“一個交通樞紐”見面。



MVTP 接受 CTV 新聞詢問時證實,相關交通樞紐是埃德蒙茲天車站。

MVTP 在聲明中表示:“一旦賣家到達該地點,一名年輕人就會迅速從他們手中搶走手機並逃跑。”


警方表示,調查人員將所有搶劫案與同一個人聯系起來。

警方建議在公共場所進行人與人的交流時,無論是從網上市場購買還是銷售商品,建議選擇光線充足、人流頻繁且可能受到監控攝像頭監控的地點。

“如果可能的話,帶一個朋友一起去,並隨時注意周圍的環境。此外,請咨詢當地市警察局,看看警局周邊是否有安全的交流空間。相信你的直覺,如果感覺不安全,請取消見面。”

據大溫哥華地區交通警察稱,過去一年該地區交通暴力有所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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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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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1 游客 [有.玉.始.作] 2024-04-19 11:13
    未成年犯罪,父母必須承擔十倍民事責任,只管生不管養要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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