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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實習律師舉報北京律協涉嫌逃稅 | 溫哥華財稅中心


[北京] 前實習律師舉報北京律協涉嫌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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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一名90後前實習律師張文鵬在2019年11月向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國稅局第一稽查局實名舉報深圳律協涉嫌逃稅,指出該律協以將實習律師培訓費包裝成“會員費”,逃避征稅。今年9月1日,張文鵬收到的《檢舉稅收違法行為簡要告知書》,告知書上稱,查補深圳市律師協會稅款及附加75萬多元,罰款2.3萬余元。

  此事曾引發廣泛關注。

  11月24日,張文鵬告訴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其近日再次向國家稅務總局北京稅務局實名舉報稱,北京律協每年組織實習律師培訓,收取費用每人1950元,但此收入卻由某高校向實習律師開具“中央非稅收入統一票據”。張文鵬認為此舉涉嫌逃稅。


  與張文鵬一起舉報的還有北京一名前實習律師李慶亮,早在今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針對李慶亮關於“某高校舉辦實習律師培訓班涉嫌逃避繳納稅款”的檢舉內容作出答復,該局查處結果為“北京市律協委托某高校開展北京市實習律師培訓班收取的培訓費收入,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的增值稅免稅收入”。

  但張文鵬認為,該規定僅指明“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為免征范圍,而實習律師培訓明顯不屬於學歷教育范疇。

  11月24日,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致電北京市律協,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將匯報此事,待了解情況後再給出答復。

  

  △圖源網絡 圖文無關


  曾舉報深圳律協逃稅的前實習律師舉報北京律協

  張文鵬介紹,他今年28歲,2017年大學畢業,2018年7月30日他取得實習證在廣東宏泰律師事務所實習,2019年8月15日參加了深圳律協組織的實習律師面試考核,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被要求延長實習期。


  張文鵬後將深圳律協告上法庭,並在深圳律協的一份答辯狀中發現其將律師培訓費“包裝”成會員費這種“非稅收收入”,張文鵬認為這筆費用屬於“稅收收入”,深圳律協涉嫌偷稅漏稅,後實名向稅務部門進行舉報。

  張文鵬說,他從對方的答辯中獲悉,從2009年開始,深圳市律師協會(以下簡稱深圳律協)就開始組織實習律師集中培訓,每個實習律師收取培訓費兩千元。每年大約兩千實習律師,共計收費四千萬元左右。

  在舉報快兩年後,9月1日,張文鵬在深圳市國稅局第一稽查局拿到此次舉報的處理結果。張文鵬提供的一份《檢舉稅收違法行為簡要告知書》顯示,該局答復張文鵬稱,關於其檢舉深圳律師協會存在稅收違法行為的事項,該局已立案查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查補該協會稅款及附加75894.99元,罰款23558.91元。對燒繳的稅款從滯納稅款之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10月21日,張文鵬收到了稅務機關頒發的檢舉獎金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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