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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母案重開庭 檢察院追加起訴 | 溫哥華財稅中心


[曲婉婷] 曲婉婷母案重開庭 檢察院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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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界面新聞4月18日報道,備受關注的曲婉婷母親張明傑案於2016年7月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後,已過去逾兩年半時間,法院一直未判決,這一情況使該案更受關注。

  據界面記者從權威渠道獲知,該案又有新進展:2019年3月,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對原起訴內容作了變更起訴與追加起訴,張明傑與同案被告王紹玉原被指控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宗罪,變更與追加起訴後,張明傑被改指控涉嫌濫用職權與受賄兩項罪名。

  這也意味著,備受關注的張明傑案或將重新開庭審理。


  

  曲婉婷與其母張明傑

  原控三宗罪

  歌手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1956年生,原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21日因涉嫌濫用職權等罪名被黑龍江省尚志市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批捕。


  張明傑的同案被告王紹玉,也是1956年生,原是哈爾濱工業大學教授。他與曾經離異的張明傑是同居關系。2014年9月23日,王紹玉因涉嫌詐騙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批捕。

  2016年7月,張明傑與王紹玉一起,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張明傑被控涉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宗罪,其中貪污一項指控,所涉金額高達3.4985億元。在歷時兩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所持觀點截然不同:律師為張明傑做了無罪辯護,檢方則向法庭建議對張明傑量以死刑。法庭上各法定程序進行完畢後,審判長宣布對該案擇期宣判。


  據哈爾濱市檢察院於2015年11月30日做出的“哈檢刑訴[2015]219號”起訴書,檢方指控,張明傑曾系哈爾濱市道裡區政府副區長,主管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以下簡稱原種場)國有企業改制工作,並任道裡區改制領導小組組長。2009年7月,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發布有關原種場整體產權轉讓公告,公布標的底價為6160萬元,且轉讓不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期限內,哈爾濱市東江農業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江公司)提出受讓申請,並繳納了交易保證金。張明傑與王紹玉及東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奇(另案處理)共謀後,起草了《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產權轉讓合同》討論稿,並由張明傑組織道裡區及原種場改制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對合同內容進行審議。

  

  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場區 圖片來自界面新聞

  檢方指控,其後,張明傑、王紹玉與魏奇在轉讓合同中加入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內容。同年8月,在張明傑主持下,東江公司、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哈爾濱市道裡區農林水務畜牧獸醫局在哈爾濱市道裡區田地大廈舉行產權轉讓簽字儀式。張明傑以著急開會、合同事先已經審議為由,蒙蔽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有關人員在已被加入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內容的《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產權轉讓合同》上簽字,並將三方簽字的轉讓合同拿走,未由原種場及其上級主管單位留存。其後,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了《產權交易憑證》,張明傑命原種場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公章等證照交予東江公司有關人員。2010年至2011年間,張明傑利用其作為哈爾濱市道裡區政府副區長,主管農村征地工作職務之便,與王紹玉及魏奇共謀,在哈爾濱市哈齊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哈齊客專)、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分中心(以下簡稱城投公司)征收土地過程中,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轉移的事實,騙取征地款共計3.4985億元人民幣。2012年7月,王紹玉代表張明傑與魏奇簽訂《合作協議》,約定利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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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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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2 游客 [甘.昔.號.仁] 2019-04-18 04:47
    還是合同糾紛?企業改制問題?
    評論1 游客 [所.五.納.誦] 2019-04-17 23:17
    呵呵,根本不復雜的事,拖了兩年半的審而不判,已非尋常了!現在要判了,不知是否是沾了孟大小姐的光啊?!所幸現在已不是准丈母娘的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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