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 苏大强的房,真不是想卖就能卖的
前两天,由正午阳光出品的电视剧《都挺好》已经完结,除了电视剧给大家带来的欢乐,我们也许还能通过《都挺好》了解一些真实的房产交易知识。
虽然知道剧集中房屋买卖情节做过艺术处理,但萌萌作为一个已经从事交易相关工作 6 年的房地产人,觉得还是应该提醒大家,现实生活中的房屋交易是怎样的,避免大家在今后生活中遇到相似情景时吃亏。
补充一下,由于萌萌在上海,而《都挺好》的剧情发展在苏州,所以两个城市之间的政策差异可能会照顾不到。老宅卖不卖,苏大强一个人说了不算
苏母死后,苏大强就以害怕为由,拒绝在老宅居住。虽然暂时住在二儿子苏明成家,但是作天作地,哪怕苏明成被关进了监狱,二儿媳全家急得团团转,苏大强的第一要务仍然是催大儿媳帮他买房。
买新房的钱从哪来?自然是得卖老宅来筹钱咯
那么卖不卖老宅,怎么卖,是苏大强一个人说了算的吗?
当然不是,首先继承法就不同意。
根据剧情推算,老宅属于苏大强和赵美兰的夫妻共有财产,赵美兰死后,赵美兰所拥有的房屋财产份额则会作为遗产,由其丈夫苏大强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根据继承法,老宅的产权是苏大强和苏家三兄妹共有。
但在剧集中,卖老宅的过程是苏大强一人签字完成,这就不对了。
根据目前交易流程:当房屋权利人大于一人时,房屋权力的变更需要该房屋所有权利人一致同意。
也就是说,不管老宅如何处置,苏大强一个人都说了不算。
有没有其他办法?
那么是否还有剧集没表现出来的隐情,让苏大强一个人说了算呢?
可能有,办法有两个。苏家三兄妹签署文件并公正:放弃老宅继承权
如果根据继承法,苏家三兄妹若是放弃老宅继承权,该套房屋便归苏大强一人所有。
而如果苏家三兄妹想要继承赵美兰的所有权,并对该套房屋进行买卖。
那么在对房屋权力进行转移登记时,就必须先缴纳交易金额 20% 的继承税。按照剧集中三兄妹的经济情况来说,估计没人非得要那些钱。苏家三兄妹做委托公证,将房屋交易权力授予苏大强一人,由苏大强全权处置
房屋权利变更属于法律上的变更,所以即便三兄妹协商好,最终还是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之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手续时才能被认可。
如果不理解,萌萌打个比方,比如你和配偶共有一套房产,在交易时房地产交易中心会要求你们两个权利人同时到场。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则需要出具公证机关的委托授权书,否则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配偶就随意处置了你们的共有财产,这岂不是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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