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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后第一人,他被从重处罚 | 温哥华财税中心


[十九大] 十九大后第一人,他被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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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程瀚案一审宣判。程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400万元;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2月,程瀚先后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在此期间,程瀚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在大肆受贿的同时,程瀚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认为,程瀚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属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贿情节,索贿数额多达600余万元,且被告人程瀚认罪态度差,悔罪态度不诚恳,故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量刑时对此予以适当考虑。根据程瀚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案经蚌埠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程瀚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在十九大后宣判的落马厅级以上官员中,被从重处罚且当庭提出上诉的,程瀚还是第一人。

  程瀚出生于1963年11月,安徽繁昌人,其仕途也仅在安徽一地,长期任职安徽省政法系统。1985年7月,他从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就进入省公安厅办公室工作,1997年出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后任公安厅一处处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7年4月,程瀚出任省会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并在次年被明确为副市长级。2011年4月,他同时进入市政府领导层,担任副市长。


  据媒体报道,作为省会城市公安局一把手,程瀚以个性突出、作风强势着称,其曾“掌掴副局长”在安徽官场广为流传。熟悉合肥公安系统人士证实,大约在2013年前后,因意见不合,程瀚在一次饭局现场当众掌掴合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由于用力过猛,这位副局长甚至被打掉了一颗牙齿。事后,该副局长家属就一直向安徽省有关部门举报程瀚,而程瀚也由此被称为“耳光局长”。

  2014年8月,程瀚首次离开公安系统,调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调任时,程瀚曾在合肥公安内网发了一篇告别信,文章开头透露是省委领导找他谈话,此次调整是工作变动,文章结尾引用了印度着名诗人泰戈尔的诗句“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虽是平级调动,程瀚调任省司法厅后却低调了很多。2016年5月,程瀚被查。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程瀚是在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安徽省开展巡视“回头看”期间落马,当时巡视反馈指出安徽省“少数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

  2016年8月,安徽省发布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通报。通报称,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针对“少数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中央巡视“回头看”以来,先后查处了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效先,省民委副主任沙圣虎,省司法厅副厅长程瀚,安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范先汉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去年11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就程瀚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提起公诉。

  去年12月13日上午,程瀚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时他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820.56万元,比此次法院审理查明的1795.523644万元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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