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相關] 借別人車出事故還想要分保險賠償
對方有合法駕駛證的,車主無賠償責任:
現行的《侵權責任法》中明確規定:借車給他人使用後出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和駕駛員承擔,車主如無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
什麼是車主無過錯呢?要符合3個條件:
1、借車的人有駕照且未吊銷和過期。
2、駕照類型符合駕駛車型,例如C2類型的駕照就不能開C1類型的駕照。
3、對方借車時是否有酒駕、毒駕等法律禁止行為。如果車主在明知對方喝過酒的情況下把車借出,最終造成事故的,那車主要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借車人無賠償能力,車主要墊付
如果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大,導致肇事司機賠償不了。法庭會判決車主墊付賠償金,但墊付金額不會超過汽車自身價格。事後車主可以向肇事司機或者其家屬追討墊付的金額。這個就倒霉了。
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保險賠不賠?以下兩情況,不賠償。
1、未經車主同意2次轉借的,保險不賠:
在保險的免責條款當中,有一條明確規定: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允許而駕車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2、對方駕照不合法、駕照類型不符、酒駕的, 保險不賠:
如果你在明知對方無駕照、過期、吊銷,或者駕照類型不符合、酒駕醉駕的情況下把車借給對方。出了事故保險也是可以拒賠的,這個在保險的免責條款當中同樣有明確的規定。
小編覺得如果你不是很相信對方能夠好好對待你的愛車,特別是對於那些“愛車如命”的人來說能不借就不借,你這一把鑰匙交出去,等於是自己的半條命在別人手裡。大家對這件怎麼看?歡迎留言發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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