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情婦許小婉 如何圍獵中共官員
日前,廣東省高院公布了鄭松標案的二審裁定書:鄭松標犯受賄罪、單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高院駁回鄭松標上訴,維持原判。
據報道,2015年10月,鄭松標一審被佛山中院判處14年有期徒刑。隨後,他以受時任揭陽市長陳弘平的壓力而被動收錢款為由提起上訴,但終審被裁定維持原判。
終審裁定書顯示,鄭松標受賄的300多萬元,全由一名叫“許小婉”的女子提供。
據稱,2007年7月左右,時任揭陽市公路局局長鄭松標,經時任揭陽市市長陳弘平“打招呼”後,在一間茶館裡認識了許小婉。
2007年至2011年期間,鄭松標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許小婉取得了7個工程項目的承包權,並提供了其他幫助。過程中,鄭松標收受了許小婉分4次送來的現金,共人民幣232萬元、港幣100萬元(1元人民幣約合0.145美元)。
據陸媒報道,許小婉的真名叫許秋琳,是廣東揭陽市潤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1970年出生,僅有初中文化。她還是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的情婦。
許小婉也與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關系密切。港媒曾引述揭陽市當地知情者報料稱,時任揭陽市市委書記萬慶良與揭陽市長陳弘平共用一名情婦,叫許小婉。
許為萬慶良和陳弘平各生下一個兒子。據稱,為回報情婦,萬、陳兩人利用權力為她和家人謀私,包攬工程等,令情婦家族富甲一方。
陳弘平、鄭松標、萬慶良分別於2012年12月、2013年2月、2014年6月相繼落馬。
2015年4月,陳弘平涉嫌受賄、貪污以及行賄三宗罪案在佛山中院審理。陳被指控其受賄金額達1.253億元人民幣,港幣1,720萬元。陳弘平在受審時表示,除了折合2,600萬的人民幣交由女婿去買了股票,剩下的錢基本上都借給了許秋琳。
2016年4月,深陷廣東揭陽腐敗窩案的“許小婉”因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同年9月,萬慶良以受賄1.1億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陸媒此前披露,在2015年許小婉案開庭審理時,當地媒體旳描述中,她“衣著樸素,相貌平平”,她在法庭上自曝身世:“我出生後就被父母拋棄,從小是外公外婆撫養我長大成人,5歲開始生活就可以自理。”
而她還自述,自己有6個孩子,“最小的才10個月,另—個23個月,快3年了我沒有見過他們,我現在都不知道他們長成什麼樣了,他們的爸爸都被抓了……”
而在2015年4月,陳弘平涉嫌職務犯罪在佛山中院受審時,曾至少三次為許小婉求情,甚至用了“乞求”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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