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限制上市公司頻繁再融資
證監會1月20日正式對外表態稱,將進一步加強並購重組監管,持續完善相關制度規則。重點遏制“忽悠式”、“跟風式”和盲目跨界重組,引導資金更多投向有利於產業整合升級的並購重組,趨利避害,更好發揮並購重組的積極作用。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是在今日的例行發布會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上市公司再融資目前存在的問題突出表現在,部分上市公司過度融資,融資結構不合理,募集資金使用隨意性大、效益不高等。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支持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有效手段,但市場秩序尚不規范,存在投機“炒殼”的痼疾頑疾,以及“忽悠式”、“跟風式”和盲目跨界重組的問題。
張曉軍透露,下一步,證監會將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或單次融資金額過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現場檢查制度;督促保薦機構對在審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進行復核。
現行再融資制度從2006年開始實施,至今已逾十年。證監會方面稱,有必要對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予以優化調整。總體考慮是嚴格再融資審核標准和條件,解決非公開發行與其他融資方式失衡的結構性問題,發展可轉債和優先股品種,抑制上市公司過度融資行為。
事實上,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監管風向從去年起就開始趨嚴。去年9月,證監會修訂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嚴格審核並規范募集資金投向,多家上市公司知難而退,撤回再融資申請,調減再融資金額。同時,對並購配套融資進行嚴格限制,嚴厲打擊並購重組伴生的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
但2016年全年再融資規模依然龐大,資金規模約為IPO的8倍。張曉軍強調,上市公司再融資、大股東減持、並購重組是涉及市場體制機制規制的重要基礎性制度,關系到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的發揮,也關系到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還關系到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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