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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厅原厅长23年收受礼金近两亿元 | 温哥华财税中心


广东水利厅原厅长23年收受礼金近两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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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柏青,现年61岁,生于广东博罗县,历任惠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资料图)

  收受巨额礼金、以权谋私、收受巨额贿赂


  据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昨日下午消息,广东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通报称,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日前对广东扶贫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黄柏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巨额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柏青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据悉,广东省检察院于8月4日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柏青决定逮捕,案件侦查正在进行中。

  【起底】

  ●关键词:裙带 通过运作帮儿子 当上省人大代表

  裙带关系,是腐败案中的常见一环,黄柏青也不例外。

  每次与一些老板吃饭,黄柏青都携眷参加,一有红包礼金递至眼前,黄柏青便以一句“这是妇女的事”将收钱一事推给陈某。

  黄柏青的儿子黄某,是黄柏青与不法商人置换利益的工具。从2009年下半年至今,黄柏青以借钱的名义向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庄某“索取”200万元给黄某做生意,又通过所谓的“项目合作”,以赠送干股分红的形式共计获得2000多万元,还有事先口头约定但尚未到账的共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取得香港户口的黄某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了“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此外,黄某在黄柏青的运作下还被选为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后又被推选为区、县政协委员。其并未正确履职用权,而是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头衔当成“借机牟利、荫庇罪行”的“安全帽”和“保护伞”。

  ●关键词:受贿 23年收受贿赂礼金近两亿元


  黄柏青的廉洁自律防线的第一个缺口,被一个5万元的信封撬开。彼时1992年,其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

  据《广东党风》文章,黄柏青交代称,当时因公到香港出差。在尖沙咀的酒店房间内,当惠州市大亚湾某公司董事长谭某将一个大信封塞到黄柏青手上时,他着实吓了一跳。

  “你以为是在大陆吗?几万元在香港都买不了一两件像样的东西。没事,别人都这样。”谭某的一番话使略有顾虑的黄柏青收下了信封。

  一年后,黄柏青收到了自己的第一笔大额贿款。由于帮助时任经贸委副主任张某出具立项批文,黄柏青得到了200万元感谢费。虽然有点担惊受怕,但当时急需用钱的黄柏青仍将其收入囊中。

  据黄柏青交代,在其担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长、省水利厅厅长的23年里,在平时及逢年过节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2亿元。对于每一笔账,黄柏青与妻子陈某都默默记在心里。如果有一年行贿者没有“纳贡”,陈某还会觉得奇怪。

  ●关键词:共腐 编织“共腐关系圈”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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