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申報海外資產 會被加拿大政府征稅嗎? | 溫哥華財稅中心


[加國報稅] 申報海外資產 會被加拿大政府征稅嗎?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申報海外資產,會被加拿大政府征稅嗎?

文 / 邢欒

不少新移民對於海外資產的申報存在一些認識誤區,譬如,有人擔心如果申報了海外資產, 就會被加拿大政府征稅。其實,申報的海外資產本身並不會產生稅務問題。稅務的產生是由這些資產所帶來的收益。


譬如,我的一個客戶陳先生2011年10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曾經申報了300萬加元的海外資產。那麼如何判斷這筆資產到底該不該繳稅呢?很簡單,陳先生這筆資金是在他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前所積累的資產,因此他並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稅務負擔。但另一方面,如果陳先生在自己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後利用這筆錢進行投資,額外賺取了30萬加元,那麼他就必須對獲利的30萬元申報個人所得稅。

用橄欖枝舉一個例子吧,我們在海外的資產如同橄欖樹,移民之前結出的果子是屬於我們自己的財富。一旦我們把橄欖樹帶到加拿大後,新接的果子我們就要向加拿大政府去納稅了。因為我們的身份變了,加拿大政府也要分一杯羹的。譬如我的另一個客戶張先生,他在移民前購買了100萬加幣的股票和基金;移民三年後,張先生將該股票和基金出售,共獲得180萬加幣的收入。其中的80萬加元屬於張先生移民之後所得的盈利,也就是橄欖樹新結的果子,這部分收益自然需要納入當年張先生的收入,並且向政府申報個人所得稅。

回避申報 日後或臨麻煩

還有一些誤差是由於人們對於稅法的理解有偏差而造成的。一些移民對於加拿大的稅法體系不很了解,故而產生了一些莫名的恐懼感,覺得自己辛苦賺的錢要被加拿大政府課以重稅。其實,如果您對於加拿大社會一些合理的避稅手段有所了解,這些恐懼感也會漸漸消失。

當然,也有些人對海外資產置之不理。在他們眼裡,申報海外資產是一件多余的事。但其實他們忽視了申報海外資產的另一重要作用,即為我們今後將安全、合法地帶入加拿大開啟了一扇有效的門。如果此前沒有如實申報海外資產,當納稅人有朝一日從海外轉入巨額資金進來時,就會遇到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你的資金從哪裡來?當你無法提供合理的證明時,加拿大稅務局就會認定它們作為納稅人的收入所得,到時候你發現你的一般資產都被稅務局拿走,從而造成了巨大損失。

海外資產漏報的處理與懲罰

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納稅人沒有申報海外資產,如果被加拿大稅務局稽查到,納稅人將會承擔較為嚴厲的處罰,這其中包括:自漏報海外資產之日起,對納稅人處以每日25元的罰款,最高為100天;如果納稅人有意虛報海外資產的金額,自虛報之日起對納稅人處以每月500元罰款,最高為24個月;若再24個月後,納稅人仍然未進行申報,罰款將是其下列資產總值的5%(海外資產的成本;轉入信托基金資產市值價值;海外附屬企業的股份及債權成本),再減去已經征收的罰款($12,000)。

善用自願披露原則


加拿大稅務局對於那些由於不了解稅法的人,也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我們稱之為“自願披露”(Voluntary Disclosure)。這項原則的基本概念是當納稅人在申報稅後,發現出現某種錯誤, 如錯報或漏報了某種數據,譬如漏報了海外資產,在稅務局未稽查之前,納稅人主動像稅務局補交了相關的資料,稅務局可以免除納稅人的各項罰款或利息。

有一位客戶,2001年移民來加拿大,從未申報過海外資產。2008年當他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後,請我幫他補報了海外資產。在了解了他所有信息後,按照自願披露的原則向加拿大稅務局申報海外資產,結果是獲得了免予任何處罰的決定。

最後,在納稅人處理稅務問題時,由於需要考慮的方方面面很多,對漏報的原因也需要一個很好的解釋,因此,最好能夠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

(本文原載於北美中文網旗下《加國地產-大溫版》月刊2012年1月號;作者為加拿大富誠集團董事長,加拿大注冊會計師、財務規劃師)



不錯的新聞,我要點贊     已經有 1 人參與評論了, 我也來說幾句吧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當前評論

    當前評論
    #114001 紫衣 [五.昔.十.仁] 2012-02-22 17:44
    如果在中國的收入已經被中國政府征過稅,根據中加雙邊稅務協定,應該不用在加拿大再交稅,只是需要申報。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