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表] 華女攜5勞力士闖關僅申報500元 罰2萬
此案於2012年8月23日呈交列治文省級法庭審理。法官判定趙妍桃藏有非法入口勞力士手表罪名成立,被判罰款5,000元;而如果趙女要取回被充公手表,還需要進一步繳交逾1.5萬元罰款。
據悉,該名華裔女子名叫趙妍桃(Zhao, Yan Tao 音譯),她是在去年10月22日結束中國之旅返回加拿大,從溫哥華國際機場入境。當時她只申報500元的衣物,海關人員經嚴密搜查後,發現她手袋內有兩個勞力士表的空盒,趙女辯稱盒內沒有手表。海關人員進一步檢查行李,發現一件卷起的大衣內有一個黑色袋子,內藏4個勞力士手表。而趙女手戴的勞力士手表也沒有申報。
由於趙妍桃虛假申報,海關當場將5只勞力士手表充公。根據海關的估值,5只被充公手表總值50,185.95元。 伍爾德透露,假若趙妍桃如實申報,只需付出8,955.65元的關稅。但因為虛假申報,趙女需要繳交超過2萬元的罰款,得不償失。
伍德爾又透露,2012年直至7月31日為止,邊境服務局人員在溫哥華國際機場共充公171批珠寶及手表,總值1,738,289元。
邊境服務局警告,假若不申報入口物品,或者是作出虛假申報,邊境服務處有權充公該等物品。物主可能要繳交罰款,才能夠領回物品,也有可能永久失去這些物品。而走私、不充分申報物品價值等違反《海關法》行為,可能招致檢控被罰款。 據悉,加拿大海關的罰款,可以是未申報財物價值的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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