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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总裁秘书 多名大学生称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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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心表示,姜某韬曾向她承诺,垫付的费用都可以报销。

  唐心察觉到不对劲是因为姜某韬发给她的一张图片,图片中有三个装满百元大钞的行李箱。“姜某韬对我说这些钱是刚从公司保险柜里取出来的。”但唐心通过百度识图发现,该图为新闻报道中的一张图。于是,她以家里有事为由,买了次日最早的飞机回了家。

  回来后,唐心多次询问差旅报销的费用,但姜某韬以公司账上没钱、分公司即将关闭为由迟迟不肯报销。


  与胥佳的情况相似,唐心没有去过线下的公司,除姜某韬外,她也只和张某宁在线上联系过。张某宁在胥佳处的职位是总裁助理,在唐心这里却是财务总监。唐心前往涉事公司在BOSS直聘上留下的当地分公司办公地址,发现并没有这家公司。

  唐心还辗转联系上另一位可能应聘过这个岗位的冯月。据冯月回忆,2022年1月,姜某韬在网上看见其简历后主动联系她。冯月当时已找到工作,并未答应姜某韬。“但他说可以给他做兼职,我觉得也行。”

  随后,姜某韬以过年要给朋友送礼为由,让冯月购买了两台iPhone13寄去常州,并未多想的冯月便购买了两台iPhone13promax。

  冯月的朋友当时也在找工作,冯月介绍她与姜某韬认识。但听说姜某韬找自己朋友借钱后,冯月意识到可能不对劲。随后,冯月拨打快递电话,将还未送达的手机召回。

  6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前往涉事公司在某地分公司的办公地址。在访客系统并未查询到该公司,物业人员也表示没见过这家公司。

  6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以求职者身份与姜某韬取得联系。据他介绍,南京的分公司正在招人。受疫情影响,另一家分公司在今年四五月就关闭了。当记者问到是否有让员工帮忙购买手机而不给报账、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况时,姜某韬表示没有。

  记者随后透露真实身份,再次询问其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以及报销等情况时,姜某韬称不清楚。“我只是个法人,我又不是公司实际运营者。”关于公司是否还在运营,姜某韬回复“无权奉告”,随后将电话挂断。


  律师说法:

  如果集体报案

  警方认定诈骗可能性较大

  5月27日,唐心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一位民警告诉唐心,基本无法立案,因为她说的情况没有办法证明是诈骗,“天眼查上可以查到这家公司,它是真实存在的”。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段海宇表示,如果姜某韬注册的公司实际上并未运营,而是以高薪为诱饵招聘员工,以各种借口让应聘者垫付资金购买手机,答应报销又以各种借口为由拒不报销,则涉嫌诈骗,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较大数额的标准。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段海宇认为,如果存在欺诈,使胥佳等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合同无效,胥佳还可以另找工作。

  段海宇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胥佳等人可以此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吊销其营业执照。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椿晖表示,诈骗罪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他人根据虚构出的事实做出错误的财产处分,使得财产受到损害。从这个角度讲,只要借钱的理由不是真实存在的,就涉嫌诈骗。“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借钱并不会把用途说明白,一个人的遭遇比较难以认定为诈骗。”根据他的执业经历,他建议胥佳等人多寻找受害人,如果能找到5个或者10个受害人,集体去报案,公安机关认定为诈骗的可能性较大。

  他还建议胥佳等人可以先走民事诉讼,但存在诉讼成本高的问题。胥佳也曾经咨询律师,律师费用需要6000元左右。“这些人摸透了人们的心理,骗钱不多,走民事诉讼成本又很高,很多人就不会起诉了。”

  (应受访者要求,胥佳、唐心、冯月等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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